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规定:“第二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地点,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 (四)进口货物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地点申报纳税。 …… 第三十八条 本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