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32.采用简易办法也须遵循“分国不分项”原则。”</div>
采用简易办法抵免是否也遵循“分国不分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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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规定:“32.采用简易办法也须遵循“分国不分项”原则。”</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