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还是认缴、一直没实缴的公司,记住两个日子:2027年6月30日前,把章程里的出资期限调整到位;最迟2032年6月30日,把出资缴足。这是新公司法划给存量公司的时间线,拖着不办,登记机关会介入。

一、两个节点,两件事

2027年6月30日是调整期限的大限。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存量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剩余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五年的,都要在这天前把出资期限调到五年以内,写进章程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股份公司更紧:发起人认购的股款,2027年6月30日前就要全额缴足。简单说,有限公司调期限,股份公司直接缴。

2032年6月30日,则是存量有限公司缴足出资的最后期限。调整只是把约定的缴足日期提前,不是当天掏钱;期限一到,就是真金白银。

二、拖着不办,会怎样

其一,公司未按规定调整出资期限的,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会被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客户、银行、合作方一查便知。

其二,出资期限超过三十年、认缴额超过十亿元这类明显异常的,登记机关会结合股东出资能力、主营项目、资产规模等研判,认定违背真实性的,可以依法要求及时调整。

其三,特别容易被低估:出资期限没到,不等于高枕无忧。公司一旦还不上到期债,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就有权要求未届期股东提前缴纳出资。后面还排着书面催缴、宽限期、股东失权程序——认缴写得越夸张,落下来越疼。

三、中小微企业老板现在要做的三步

先查家底:翻章程、核公示,认缴额和出资期限心里有数。再做测算:缴得动的,过渡期内尽早实缴;确实缴不动的,认真评估减资——减资的程序与税务问题,后面单独立文讲。最后改章程:需要调期限的,别卡在2027年的末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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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五年从哪天起算?

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后续增资认缴的部分,同样五年内缴足。

问:章程约的期限比五年短呢?

答:按章程来。五年只是法定上限,约定三年就三年内缴足。

问:个体户、合伙企业要实缴吗?

答:不用。五年实缴只约束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不适用。

问:2021年10月注册于上海市闵行区的科技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没实缴,章程写到2050年才缴足,要办调整备案吗?

答:要。这是存量公司,剩余期限超上限,应在2027年6月30日前修改章程,把缴足时间调到最迟2032年6月30日,并办理章程变更与公示;拖着不改会被责令改正。

问:上海市徐汇区一家进出口公司2019年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缴为零,认缴期到2026年12月31日,拿不出钱怎么办?

答:期限没超上限,出路三条:过渡期内改章程延长认缴期,最迟不晚于2032年6月30日;走法定减资,把注册资本降到缴得动的水平;或转让股权、注销。硬扛不缴,会接上催缴、失权和加速到期。

问:上海市奉贤区一家物流公司2022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300万元已实缴100万元,认缴期到2030年,剩余200万元最迟何时缴?要备案吗?

答:剩余期限没超上限,按章程约定的2030年6月1日前缴足,不用调整备案;已实缴的100万元要在信息产生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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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条文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书面催缴、宽限期与股东失权制度。

《公司法》第五十四条: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未届期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施行日期与存量公司逐步调整。

《国务院关于实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国务院令第784号)第二条:存量有限责任公司剩余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于2027年6月30日前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章程;股份公司发起人2027年6月30日前全额缴纳股款。

同规定第三条:出资期限、注册资本明显异常的,经研判认定违背真实性、合理性原则的,依法要求及时调整。

同规定第六条:未按规定调整的责令改正,逾期未改的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

《公司法》第四十条、国务院令第784号相关规定:实缴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自信息产生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办理。

免责声明:本文依据现行《公司法》及其配套规定整理,仅供参考;有关事项可能涉及法律与税务后果,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咨询专业机构,并以登记机关要求为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