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背景:破产程序中的专业支持需求

株洲清信国际会展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信公司”)于2026年7月31日被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该案由湘咨工程、中天华管理咨询及清水塘投资集团联合申请,管理人由湖南均益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为推进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及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116条,依法公开遴选审计、评估、造价审计三家类别的专业服务机构。

核心内容:三类中介机构遴选结果

管理人于2026年8月28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等平台发布选聘公告,截至9月3日,共有2家审计机构、4家评估机构、4家造价审计机构报名,其中1家造价审计机构因存在利害关系回避,未纳入评审范围。

评审会于9月14日召开,评审委员会依据公告规定规则完成综合评估,最终确定如下机构:

<ul> <li>审计机构:湖南新财苑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选),湖南律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备选)</li> <li>评估机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主选),湖南新财苑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备选)</li> <li>造价审计机构:北京恒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主选),湖南财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备选)</li> </ul>

要点提炼:程序合规与结果透明

本次遴选严格遵循破产程序规范,评审过程公开、标准统一,结果公示期为2026年9月18日至22日(共3个工作日)。异议渠道明确,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异议材料,注明身份、联系方式并附证据。邮寄材料以管理人签收为准,逾期或证据不足者不予受理。

管理人将对异议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报请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与选定机构签署委托合同,并报法院备案,确保程序闭环与结果效力。

适用建议:行业参与者应关注程序节点

对于参与破产程序的债权人、债务人、潜在中介机构及利害关系人,建议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一是确认遴选公告发布渠道及截止时间,避免错过参选或异议窗口;二是确保异议材料完整、证据充分,避免因材料瑕疵被驳回;三是关注管理人联系方式及公示期动态,及时跟进后续合同签署与法院备案流程。

此次遴选结果体现了破产程序对专业中介机构的合规选聘要求,亦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可复制的程序范式。在当前企业破产案件日益增多的背景下,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与程序合规性成为案件推进的关键要素,建议相关机构提前准备、合规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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