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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巧解企业注销尾款纠纷
公司注销登记,之前还有一笔货款没收回,股东能以公司名义要回欠款吗?近日,麻城市人民法院速裁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因公司注销引发的医疗设备尾款纠纷,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公司注销债权引争议尾款支付陷僵局
十几年前,某医院从某医疗器械公司采购一批医疗设备,双方约定质保期五年,医院暂扣20%货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再行支付。质保期内,该医疗器械公司依法注销登记。质保期满后,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医院也认可尚欠20%货款,但因公司已注销,两位股东(李某占股70%,王某占股30%)主张收回尾款时,医院对其身份及收款资格产生疑虑,双方僵持不下,诉至法院。
法官指导+调解员介入找准症结促和解
案件受理后,速裁法官仔细审查材料,发现双方对金额、质量均无异议,争议焦点是注销公司的股东能否代表公司收取尾款,案件具备良好调解基础。法庭依托“金桥枫韵”多元解纷品牌优势,启动“调解员主导+法官全程指导”的调解方法,靶向化解矛盾。法官针对公司注销后债权承继的法律适用问题,向双向释法,一方面向医院阐明,公司注销后,公司遗留债权并不自然归于消灭,原公司股东依法承继公司遗留债权,有权主张尾款;另一方面向股东解释,医院顾虑合同相对性、主体变更的合法性,属于合理担忧。调解员结合双方多年合作基础,从诚信履约、减少诉累、维护企业信誉角度疏导,推动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
司法确认+即时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在法官与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医院在收到司法确认裁定书后十五日内,将剩余20%货款转入两位股东指定账户。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法庭快速审查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当日完成司法确认,出具裁定书。目前,款项已全部履行完毕,纠纷圆满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的高效化解,是麻城市人民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擦亮“金桥枫韵”品牌的具体实践。近年来,麻城法院始终坚持源头化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减少当事人诉累。实质解纷:利用诉前释明,发放告知书,引导其通过本市三级调解平台进行调解,速裁法官及时指导调解,并快速进行司法确认,一站式解决纠纷,让当事人省心、省力、省钱。
公司注销并不意味着其债权的自然消灭。对外债权,股东同样有权收回。股东作为公司权利义务的承继者,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主张公司遗留的债权。遇到注销后回款、合同尾款、应收款清理,及时以股东名义固定证据、启动催收或诉讼,合法拿回属于自己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