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波密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加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标准化建设工作,推动烟花爆竹行业规范、安全发展,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点(店)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标准要求,结合波密县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2027年烟花爆竹销售点工作通告如下:

一、办理《烟花爆竹临时零售许可证》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2025年9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营业执照、申请书、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等相关材料;

(三)报名地点:波密县应急管理局;

(四)联系人:毛文鹏,电话18108949889。

二、烟花爆竹零售点(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选址与布局

1.零售点(店)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

2.零售点(店)不应设置在军事管理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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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零售点(店)不应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室内和桥下及涵洞。零售点(店)设置在两层建筑物内时,零售场所与其他房间之间不应有楼梯或洞口相通,零售场所正上方房间不应作为营业场所,不应作为培训教室、会议室,不应有人员留宿。

4.零售点(店)设置在两层建筑物内时,零售场所与其他房间之间不应有楼梯或洞口相通,零售场所正上方房间不应作为营业场所,不应作为培训教室、会议室,不应有人员留宿。

5.零售点(店)毗邻其他建筑物时,其毗邻墙体应为不燃材料墙体,且不应有门窗和洞口相通。

6.零售点(店)存放区和销售柜台应分区布置,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7.不应将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作为其他经营和人员生活等场所的进出通道。

8.零售点(店)采用临时建筑物时,应独立设置;其他商品销售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不应通过烟花爆竹销售专柜,且不影响安全疏散。

9.零售点(店)应选择在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不应设置在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

10.零售点(店)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米,且不大于200平方米;零售点(店)之间外部距离不少于50米。

11.零售点(店)的醒目位置应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2.零售点(店)的醒目位置应设置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识。

(二)建筑物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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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零售点(店)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符合GB50016的规定,且不应低于三级;独立设置且与其他建筑物相距超过12米时,其耐火等级可为四级。

2.零售点(店)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其隔墙应为厚度不小于180毫米的密实砖墙,或者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其他密实墙,隔墙上不应设置门窗和洞口。

3.零售点(店)的安全疏散门宜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采用其他形式的门时,应符合消防安全疏散要求。

4.零售点(店)安全出口应畅通,店内任意一点到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米;顾客进出的门洞宽不应小于1.5米;搬运烟花爆竹进出的门宽不宜小于1.2米。

5.零售点(店)建筑物为临时板式结构的,宜采用板厚不小于50毫米的彩钢岩棉夹芯板作墙面和屋面。

6.零售点(店)建筑物为临时搭棚形式的,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棚的两侧及后侧应密实围护。

(三)消防与电气

1.零售点(店)内严禁有明火。

2.零售点(店)禁止采用采暖设备。

3.零售点(店)周围25米范围内若有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两者之间应有不燃材料实体隔挡。

4.零售点(店)应配备至少2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放置便于取用位置。零售点(店)使用面积大于100平方米时,应至少配备4具且分两个设置点,店内设置不小于15升的桶装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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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零售点(店)内电气线路不应有明接头。

6.零售点(店)采用普通电气设备时,应与烟花爆竹保持不小于1.2米的水平投影距离,禁止使用白炽灯、射灯等容易产生高温的灯具;电气线路应穿钢管敷设,也可采用带有阻燃护套电缆或阻燃型绝缘导线。

7.零售点(店)用电设备、照明灯具、开关及插座宜采用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22区DIP22、IP54。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仓库储存要求

(一)建筑与结构

1.耐火等级:1.1~2级库房和建筑面积大于300m²的1.3级库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²的1.3级库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2.建筑构造:库房应为单层建筑,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等,地面应平整、坚实、无裂缝,能满足产品码垛荷载和装运机械行驶要求。

3.防护屏障:1.1~2级库房应设置防护屏障,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二)消防与电气

1. 消防设施:库房区内应分别设置相应的消防栓、水池、灭火器、沙袋等消防器材,库房周围要有15cm-20cm宽的防火隔离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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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电气要求:严禁在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内架设电气线路及设施。

(三)物品存放

1.温湿度控制:温度控制范围应为-20℃~45℃,相对湿度控制范围为50%~85%,并配有温、湿度计,每天进行检测记录,适时做好通风、防潮、降温处理。

2. 堆码要求:库墙、库柱与堆垛间不应小于0.3m,堆垛间距离不宜小于0.7m,主通道宽度不宜小于2m。半成品、成品堆垛高度不宜大于1.5m,成箱成品不大于2.5m。

(四)安全管理

1. 制度健全:库房显眼处要公布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和书写醒目的警示标语。

2. 人员要求:库内要保持清洁,人员不得穿硬底鞋和带钉的鞋进入库内,严禁在库房内进行可能引起爆炸的作业。

3.出入管理: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波密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