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照面调整后,企业要不要换照、怎么办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对登记事项做了统一和优化,营业执照正副本的照面内容随之调整,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以市监注发〔2022〕71号文明确了具体安排。变化主要有三类:一是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类型的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信息项;二是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增加“出资额”信息项;三是部分类型市场主体执照上的事项名称和事项位置做了相应调整。需要说明的是,这次调整只涉及照面记载内容和版式,执照的格式分类、印刷标准仍按国市监注〔2018〕253号文中《营业执照印制标准(2019年版)》《营业执照打印标准(2019年版)》执行。企业拿到的仍是同一种法定凭证,只是纸面上写什么、写在哪里的规则变了。
什么情况下你手上的执照会变成新版
自2022年9月1日起,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登记、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也就是说,新设企业、办理变更登记的企业、因执照遗失或损毁需要补发的企业,是直接接触新版执照的三类情形。至于2022年9月1日之前已经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通知给了两条路:一是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二是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换句话说,老执照不会因为版式调整而失效,通知也没有设置限期更换的要求;换与不换,由企业自行判断和申请。实务中如果合作方对执照版式提出疑问,可以说明原版执照仍然有效,也可以主动申请换发一张新版。
办理环节与需要准备的东西
路径并不复杂。属于设立、变更、补发情形的,按原有登记流程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准予登记后由登记机关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属于存续企业自愿换发的,直接向登记机关提出换发申请即可。通知本身没有对申请材料提出新的要求,需要提交什么,以登记机关对相应登记事项的既有规定为准,登记状态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还要提醒一点: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部门按时做好新版营业执照的启用换发工作,各地具体受理安排以其公布为准;新版执照在使用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按通知要求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报告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自己有疑问,先向登记机关确认最稳妥。
几个容易搞错的点
- 以为老执照要作废:通知明确存续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并未设定强制换发的时间要求。
- 以为所有类型都删了期限项: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的是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类型,不是泛指全部市场主体。
- 以为多了“出资额”就是家家都加:增加“出资额”信息项的是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
- 以为版式变了标准也变了:格式分类、印刷标准继续按国市监注〔2018〕253号文中的《营业执照印制标准(2019年版)》《营业执照打印标准(2019年版)》执行。
- 忽略附件:通知附有《营业执照记载内容调整说明》,具体事项名称和位置的调整以该附件为准。
对多数存续企业来说,这件事不必着急:原版执照继续有效,等下次办理变更、补发时自然会换成新版;确有换发需要的,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即可。把执照版式变化和登记事项变化分开看,遇到对方质疑时以通知内容说明,就不容易被不必要的换照需求带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