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张掖市公安机关,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的系列决策部署, 以“零容忍”的态度,以“最严格”的基调, 纵深推进全市治理地下水超采攻坚行动, 依法侦办了一批典型案件, 查处了违法违规取水用水、非法开荒占地、破坏计量设施等情况, 有力震慑了涉水违法犯罪活动。为强化以案示警、以案释法, 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资源的共识, 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7起打击整治地下水超采违法犯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
张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这一案件, 在2025年7月, 依据临泽县自然资源局移送的线索, 临泽县公安局对张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展开立案侦办。经过查证, 自2025年1月起,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没有获取土地审批、林业用地审批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形下, 于其承包的临泽县某某村林场土地周边, 擅自进行开垦并且扩张耕种面积, 还把相邻的渠系南北两侧沙丘予以平整后进行耕种, 致使原有植被遭到大量毁坏。经过鉴定, 张某某非法开垦防护林地达31.35亩, 且属于地方公益林。在2026年5月12日这一天, 祁连山林区法院作出了最终判决,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被判定犯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对其判处拘役六个月, 同时宣告缓刑八个月, 并且还要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案例二
甘州区和草原局曾移送线索指向张某存在非法占用地问题呢 在该年1月 从而引出公安机关针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 此案件即为张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自2023年8月起 便能发现犯罪嫌疑人张某 他在用装载机与压路机来完成此项行为时 未办理任何相关的征占用草地审批程序 针对甘州区西洞滩国有草地展开平整操作 随后将其出租致使某制种公司使用 用于其中的一项诸如晾晒用于制种产业的那种玉米的举措 进而非法获取租金总计达到36000元啊 经过专业鉴定 张某非法占用的草原面积为275.55亩的数量 并且实地的状况都已经发生了改变 原有的植被均遭受摧毁 标点符号使用上可能会再调整调整 但这就先这样表述 标点符号要是能调成最符合表述逻辑肯定能更清晰 可又担心整体字数限制 反正就这样先呈现给你了。在2025年6月24日的时候, 祁连山林区法院作出了最终判决, 犯罪嫌疑人张某被判定犯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且是缓刑两年, 同时要处以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其违法所得人民币36000元, 被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
案例三
范某某通过私自连接管道来盗窃水的案件。在身处2026年5月这个时间点的时候, 高台县公安局与水务部门一同展开线索的摸排工作, 从中察觉到了存在违规取水用水行为的线索, 进而对范某某私自连接管道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这一案件进行立案并展开侦查办理。经过调查发现, 犯罪嫌疑人范某某是在高台县城区经营着一家海鲜店, 为了能够降低经营所需要的成本, 从2024年7月开始, 就擅自去架设管道从而绕过自来水水表, 把城市公共供水管道接入到了自己所经营的海鲜店内。与此同时, 其还在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下违规开凿水井, 架设抽水设备, 非法偷采地下水, 将这些地下水用于海鲜养殖。范某某存有非法占有目的, 秘密进行公私财物的的窃取行为, 所涉财物数量较大, 此行为已然构成盗窃罪, 而范某某已被实施刑事强制措施, 该案件正处于作进一步的侦办进程之中。
案例四
关于沈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这起案件, 在2025年3月的时候, 有情况是这样的, 依据林草部门移送过来的案件线索, 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展开了行动, 对沈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此案立案进行侦查办理。经过一番查证发现, 在2023年开始一直到2025年这个期间内, 犯罪嫌疑人沈某某, 为了能够获取经济利益, 处于一种怎样的行为状态, 就是该人在没有取得土地审批、取水许可、林业审批等这些任何一项合法手续的情形之下, 私自擅自对甘州区兔儿坝滩的土地实施了开垦平整的行为, 并且还种上了农作物, 除此之外, 还私自开凿了机井, 目的是用于日常灌溉。在那段期间, 水务执法部门多次对沈某某进行制止, 还查封了机井, 并且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然而沈某某依旧擅自抽取地下水用来灌溉。经过鉴定, 沈某某所毁坏的草原面积总共达到了172.35亩, 致使原有植被遭到了严重破坏。犯罪嫌疑人沈某某违反了土地管理、水资源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非法占用农用地, 擅自取水, 改变了土地用途, 数量较大, 从而造成了农用地与水资源遭受到严重毁坏, 其行为已然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以及非法取水相关违法。2026年5月12日,该案移送甘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例五
2026年1月, 甘州区林业和草原局的移送线路, 被张掖市公安局甘州分局用于立案侦办张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自2021年4月起, 犯罪嫌疑人张某, 为了个人有利可图, 在林草主管部门没批准同意时, 擅自跑到甘州区三闸镇瓦窑村北滩国有土地区域内, 把草地开垦出来去种经济作物玉米。鉴定得出, 张某非法开垦了44.27亩草原, 开垦范围内原来的地貌被改变了, 导致草原受到重度损害。存在犯罪嫌疑的张某, 违背土地管理方面的法规, 以非法的方式占用草原, 占用的数量达到了较大的标准, 致使草原遭受了严重的毁坏, 他的这种行为已然构成了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在2026年4月8日的时候, 此案件被移送至甘州区人民检察院, 进行审查起诉。
案例六
有一桩涉及某建筑劳务公司的关于盗水的案子。于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一日这一天, 位于山丹县的公安局清泉派出所, 接到了来自山丹县供水公司稽查人员的报警, 从而受理并查处了一起与某建筑劳务公司相关的盗水治安案件。经过调查发现, 自二零二六年四月底开始, 一直到六月十日这段时间内, 山丹县的某建筑劳务公司法人赵某某, 在并未向山丹县供水公司进行报备的情形之下, 指示了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暗自连接街面分户水井的自来水, 把这些水用于搅拌砂浆以及工程施工时的防尘等用途中。违法行为一经发现, 那家公司就主动向着山丹县自来水公司去补缴费用一千元(其中水费是九百二十八元, 污水处理费为七十二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针对违法行为人赵某某实施处以罚款一千元的治安处罚。
案例七
2026年6月16日, 临泽县水务局蓼泉水保所报警, 临泽县公安局蓼泉派出所获警情后开展受理查处工作, 所涉情况为破坏水计量设施治安案情之事。经深入查证可知, 在更为早前的2026年6月9日, 临泽县有李某某其人, 对此故意有所行为, 将某养殖场机井计量设施箱门予以损害, 还把电线剪断开并连接至自家电表箱以期达到抽水之企图, 此状况致使计量设施箱门与人造材质做成的专门用于传导电流的电线皆遭受相应破坏毁损形态。案件出现之后发生新状况, 涉事李某某又采取相应相关重新安放的关联动作, 对包含传导电流作用的电线进行重新安装, 令其恢复到之前状态模样, 同时有新的更换动作, 是对箱门锁扣进行更换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 违法嫌疑人李某某实施了故意损毁财物行为, 对违法行为人李某某给予了处以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
立身之根本在于土地, 生命的源头乃是水, 发展的根基是生态。用地需依法依规, 取水要合法合规, 这关乎区域生态安全以及长久持续的发展。擅自去开荒占地, 非法打井盗采水资源, 此行为乃是触碰生态红线, 践踏法律底线的严重违法行径, 必定会依法从严予以追究。殷切企望社会各界以这些案例为借鉴, 知晓敬畏, 坚守底线, 筑牢水资源保护的防线, 共同守护住我们的绿水青山, 携手共建人水和谐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