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加上其他八个部门印发了《关于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成企业“一件事”, 接着加大培育帮扶力度的指导意见》(该意见以国市监注发〔2025〕58号作为标识)。为了切实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以及落实这项工作, 在依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鲁市监注字〔2025〕55号)的基础之上, 现在提出以下这些要求, 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一起顺便抓好所有落实工作。
一、扩大行政许可保留范围。个体工商户在转型之前, 要是持有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那么登记机关将“个转企”登记给其办完之后, 应该赶快把相关信息推向公安、交通运输、烟草专卖等许可部门, 公安部门会帮其车辆办理对应的登记, 还会换发新的行驶证, 交通运输部门会为其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变更登记, 并且换发新会的证件(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普通货运经营除外);要是个体工商户转型成个人独资企业, 而且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是同一个自然人, 那么烟草专卖部门能依据申请帮其办理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企业类型或者组成形式, 不需要重新提出新办申请。
二、着重在就业以及社保扶持层面予以优化, 人社部门会把转型之后的企业依据规定归到就业政策的覆盖范畴以内, 大力增添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支持力度, 助力处理好在用工需求方面的问题。持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相关政策, 税务部门妥善做好转型后企业所涉及的社保费征收服务工作。
三、确保融资能平稳地得以过渡, 由金融管理部门去引导、使得银行机构将服务能力加以提升, 构建服务小微企业的长效对应机制, 依靠融资协调机制来强化银企对接, 优化整个审批的相应流程, 进一步加大朝向转型企业的信贷供予支持力度, 对于转企之前就业已形成贷款的个体工商户类型层面来看, 依据依法合规手段来做好针对后续融资阶段的有力支持。
四、实行延续税费优惠政策, 税务部门着手对纳税服务予以优化, 强化针对转型之后企业财务人员的辅导, 转型之后符合条件的企业, 像是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依照规定去享受相应税费优惠, 在转型进程里, 个体工商户把名下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原经营者个人名下, 符合政策规定的能够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五、积极致力于推进, 致力于实现平稳过渡。有关部门能够依据实际情况, 为“个转企”设立一段过渡期限。采取直接变更这种方式来转型的, 基本上维持本来有的发票额度;要是不满足需求的, 企业可以朝着税务部门提出申请去调整额度。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在过渡期限之内持续启用原来的管理以及激励措施, 施行包容审慎的监管, 尽全力去降低“个转企”制度性方面的交易成本。
附件: 市场监管总局等九个部门, 针对推进高效办成个体工商户转型成为企业的“一件事”, 加大培育帮扶力度所制定的指导意见, 文号为国市监注发〔2025〕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