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与目的
为了促使包容审慎监管得以推进, 以便营商环境能够得到优化, 进而市场主体活力能够获得激发, 依据《行政处罚法》, 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领域免责“三项清单”(2025年版)》被制定出来, 简称为《三项清单》, 此清单遵循“过罚相当”原则, 达成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这样一个监管目标。
2023年11月,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和兵团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领域减免责“三项清单”(2023年版)》, 这份清单自施行起,二年有效期已经满了。原三项清单实施之后,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有作用施展, 在激发市场活力层面在发挥效果, 于提升执法温度这块作用显著, 为巩固那既存在成果, 去适应新发展阶段提出的新要求, 在全面评估完毕之上的基础境地, 进行了重构以及优化的行为, 又制定了《三项清单》。
二、修定依据及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
本次对《三项清单》进行修订, 所依据的是在2025年7月1日之前就已颁布的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 它属于规范性文件, 涉及40余部法律法规规章, 并且还借鉴了上海、福建、内蒙古等省市地方立法的经验。
三、主要修订内容
原《三项清单》里, 有从轻处罚事项清单61项, 有减轻处罚事项清单20项, 还有免于行政强制措施事项4项, 新修订的《三项清单》中, 从轻处罚事项清单82项, 减轻处罚事项清单34项, 免于行政强制措施事项6项。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管理领域, 涵盖计量监督管理方面, 涉及食品监督管理范畴,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领域, 包含标准与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分, 涉及广告监督管理方面, 有价格监督管理范畴, 涵盖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领域, 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有竞争与规范直销打击传销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范畴, 含登记注册监督管理领域, 有电子商务监督管理方面, 涉及商品条码监督管理范畴, 有促销监督管理领域, 包含拍卖监督管理范畴, 共十五大市场监管领域。
四、施行时间
经11 月 6 日那一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里边的党组, 召开并完成了第 25 次会议讨论, 且通过了相关内容, 之后在 17 日当日印发, 还进行了向社会公开公示, 然后明确自 12 月 20 那日开始施行这项内容, 此项内容所适用的范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涵盖的各个区域领域内产生的相关执法具体一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