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广西益晖昇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KB0HX2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赵雷

住所(经营场所)位于, 南宁市白沙大道的35号之处, 地点在那南国花园商城里面, 具体栋数是E5栋, 具体房号呢, 是E5 - 5号房。

本人身份被冒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并且提交了相应材料, 并进而向这个本局相关分局加以表达反映, 赵雷他做了这样这件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这些规定, 本局相关分局进行受理以及调查这件事。

经过核查发现, 在当事人于2016年1月28日申请设立登记的这个时候, 其提交的是赵雷有效期为2007.12.13 - 2017.12.13的身份证复印件, 之后把赵雷登记(备案)成了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以及联络员。本分局对赵雷的身份信息进行了核验, 经过调查发现当事人及相关人员没法联系得上;本分局把当事人冒用赵雷身份办理设立登记的相关信息借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没有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本分局做出决定, 撤销对当事人在2016年,1月28日所作出的设立登记。

要是当事人对这个决定不满意, 那么呢当事人能够在收到这份决定书的日子开始起六十天之内朝着南宁市人民政府去申请复议, 并且当事人还能够在六个月以内依照法律规那么向着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