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所规定的内容, 我局会针对连续2年没有依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87家企业, 这些企业的名单详细情况能在附件之中看到, 对此我局会展开专项清理工作, 现在进行提示性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是你单位当前仍处于经营状态之中, 或者具备继续经营想法意愿的, 那么要在自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的十五个工作日时间范围以内, 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那里补报2024年度以及2025年度报告, 并且还要向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申请的提交。若是登记的住所跟实际不一样, 那就从公告之日开始算, 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朝着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要是终止经营了, 那么从公告之日起, 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要是过了期限还没履行年报义务, 或者没去申请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我局会在调查核实之后, 依照法律开启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那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定代表人, 若负有个人责任的话, 在三年内是不可以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 同时还不可以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对本公告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局申请更正并提供有关材料。

联系地址:新乡市纺织路599号

联系电话:0373-3022835

附件, 是连续两年都没有依照规定去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名单的文件, 这份名单里有87家企业, 文件格式为.pdf。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