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河南省漯河市市场监管局, 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合市人民检察院, 联合市公安局,联合市司法局, 联合市委网信办, 联合市信访局, 印发了《漯河市市场监管领域职业索赔行为认定处置办法》, 也就是以下简称的《办法》, 要依法去规制, 那是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作为目的的职业索赔行为。
《办法》作出明确规定, 存在13种情形, 经全面综合判断能够被认定为职业索赔行为, 这包括消费行为远远超出日常合理需求范围, 在短期内呈现集中、高频且模板化的批量索赔现象, 明明知晓商品存在瑕疵却依旧进行批量购买并索赔等情况。其中, 有两项量化指标属于核心亮点内容, 其一为同一主体在一年时间内向本市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或者撤回投诉举报达到10次及以上, 其二是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出或者撤回投诉举报达到30次及以上(同一事项重复诉求不被计入统计范畴)。
依据《办法》所提要求, 漯河市同步构建投诉举报异常名录 , 该名录开始时录入了273名高频职业索赔人员, 与之有关的投诉举报多达64万件 然而 该名录施行季度动态更新机制 对具备职业索赔特征的人员及时予以录入 反之 连续12个月不存在职业索赔行为的 经过审核之后移出。
若人员被纳入投诉举报异常名录, 便会受到多部门联动约束, 对于其后续提交的投诉举报, 市场监管部门会从严复核, 一旦认定属于职业索赔行为, 就会依法作出不予受理、终止调解决定, 司法、信访部门对其反复提交的同类复议、信访事项不会再重复受理, 人民法院对牟取不正当利益高额索赔、连续购买索赔和反复索赔行为不予支持, 网信部门会依法处置涉职业索赔违法违规网络信息, 查处违规账号。
紧接着, 漯河市担任市场监管职责的部门, 会尽心尽力促使《办法》实现落地并且落实到位, 依照法律规定以及相关规则去整治职业索赔方面存在的混乱状况, 竭尽全力保障经营者以及消费者拥有的合法权益, 可以凭借扎实无比的监督管理的做法去守护公正公平有秩序的商业经营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