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闽山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由本局立案展开调查, 针对你公司, 也就是以下简称当事人的情况, 其涉嫌存在公司开业之后自行停业, 且持续六个月超过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或者没有依法依规办理歇业申请情况的一案, 现已调查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现在把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 并将事实、依据告知如下:
一、当事人涉嫌这样的违法行为, 其一是公司开业之后, 自行停止营业且持续六个月以上, 其二是未依照规定去办理注销登记, 其三是没有依法依规去办理歇业申请, 存在这样的事实和理由。
收到有关部门抄送的线索, 我局在2026年6月17日开始,一直到2026年7月31日, 针对当事人涉嫌自行停业连续过六个月以上, 并且未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或者没有依法依规办理歇业申请的违法线索展开核查, 在2026年7月31日对当事人立案展开调查。
经核查会发现, 福建省三明市的闽山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是三明市政府办公室抄送给我局, 拟进行核查的金融组织名单里面的一家。
2.2026年5月15日, 三明市税务局所提供的《存量不合规地方金融组织名单有关情况表》表明, 福建省三明市闽山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于2022年1月起直至现下并无纳税行为”;在同一日, 即2026年5月15日,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提供的那份《存量不合规地方金融组织名单有关情况表》显示, 福建省三明市闽山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自2022年1月此时开始一直到现在, 没有职工, 也不存在缴费情况”。
3.经我局2026年8月21日查询“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网址172.23.25.228:8187/msip-portal/#/innerLogin),截至2026年8月20日,福建省三明市闽山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状态”为“存续”;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shiming.gsxt.gov.cn/corp-query-search-1.html),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或歇业申请。
4.2026年6月18日, 我局工作人员对福建省三明市闽山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登记住所地址, 即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51号, 开展现场核查, 却无法查到该住所地址曾存在办公场所, 依据三明市三元区富兴堡街道东霞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所说, 那个地址所在地块于2018年全部被整体收储, 当前该地址地面平整且无任何建筑物, 也不存在公司回迁情况。
5.于2026年6月29日, 我局执法人员分别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照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沈建华、公司股东刘昊等9个人员身份证地址邮递发出《询问调查通知书》, 从明市监询通〔2026〕0629 - 46号至明市监询通〔2026〕0629 - 54号, 要求对方于2025年7月14日前来我局配合询问调查。这里面, 刘光照、刘昊、沈建华等共9人, 由于原址找不到他们, 或者地址不清楚, 致使所寄邮件被退回, 并且在去问询通知限期规定的时间范围内, 也都没有当事人出来配合做询问调查。
6.2024年12月11日, 当事人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2026年6月25日, 当事人再次因同样情况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1份三明市市场监管局案件线索移交单, 一份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函抄送我局内容为“关于再次移送存量不合规地方金融组织名单”的函件, 其中包含福建省三明市闽山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名单, 以此证明本次应立案调查的事项, 以及所涉及需处理企业的具体对象。
2.三明市闽山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的信息表, 它能证实这家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设立的, 是经过三明市市场监管局(之前叫三明市工商局)登记才得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3.凭借“福建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的查询结果, 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 其中包括(1公司基本情况信息表), 还包括(2公司注销、歇业申请公告信息、企业年报信息), 以此来证明截至2026年8月20日, 该公司自行停业且连续六个月以上, 同时未办理注销登记或者未办理歇业申请, 其企业状态为“续存”这一事实。
4.福建省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提交的一份《存量不合规地方金融组织名单有关情况表》, 福建省另一个三明市税务局提交的一份《存量不合规地方金融组织名单有关情况表》, 用来证明, 福建省三明市设有闽山一名的、具有融资担保有限责任性质的公司, 于2022年开始一直到现在, 不存在缴纳了社保却未进行登记的参保情况, 于2022年开始一直到现在, 不存在缴税的记录这一事实。
5.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做的检查笔录, 用以证明, 福建省三明市的闽山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涉嫌未开展经营活动的这样一个事实。
二、拟处罚依据和内容
于2026年8月21日截止时, 福建省三明市闽山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涉嫌在开业之后自行停业, 且连续超过六个月之久, 同时未依照规定去办理注销登记, 也未曾依法依规办理歇业申请, 此情形涉嫌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所列情形的违法行为, 该款规定为“公司成立后, 若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公司登记机关有权吊销营业执照, 不过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则除外。”。
本案中的当事人, 其上述所做出的行为, 是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该规定是“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 依据同样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 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 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依据相关规定, 打算针对当事人福建省三明市闽山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如下这般处罚, 是要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循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而言, 遵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那些规则来讲, 该公司是拥有那种开展相应自我陈述、进行有效争辩声明, 并且可以求取听证的权利。随着本公告从发布的那个日子开始,历经三十日之后, 就会被认为达成送达的状态。从本公告达成送达的那个日子开始之时起, 在五个工作日的时间范围以内, 要是没有去行使自我的陈述、申辩权利举措, 也没有去请求听证的那种行为表现, 那就会被视作放弃这种权利。
联系方式中的联系人是陈东锋, 其联系电话为0598-8223640。
联系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60幢11层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