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2026 年起始, 阜阳市市场监管局紧紧盯上群众极为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及突出价格问题, 持续去开展价格监督守护这么一项专项行动, 严厉地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这种行径, 并且查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 还有价格欺诈等各类的价格违法行为, 以此去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切实地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着力来打造诚信有序的消费环境。为了发挥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的作用, 引导广大市场主体依法合规去经营, 现在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临泉县市场监管局, 查处了某物业公司, 该物业公司存在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收取物业费的情况, 此为一个案件。
在2026年5月19日这天, 临泉县市场监管局, 依法查处了某物业公司, 该物业公司存在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违法行为, 之后作出了罚款26.08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12月12日, 临泉县的那种市场监管局接到了业主所举报的线索, 然后针对某物业公司展开了检查, 到2026年1月20日的时候进行了立案。经过查明, 在2024年10月一直到2025年11月这个时间段, 当事人于临泉那个小区收取高层住宅的物业费, 实际上是按照1.25元每个月每平方米来收取的。依据临泉县发改委所批复的文件, 该小区高层住宅前期物业的政府指导价是0.95元每平方米每个月, 还允许有上下15%的浮动, 最高的上限是1.09元每个月每平方米。进行核算之后, 将商铺部分予以扣除, 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为26.08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的规定 , 临泉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 条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
二、某物业公司, 被阜阳市颍东区一处市场监管局, 查处了向充电桩运营主体加收电费的案子。
在2026年6月17日的时候, 阜阳市颍东区市场监管局凭借相关规定, 查处了某物业公司做出的加收电费的那种违法行为, 随后做出了行政处罚, 这个处罚是没收违法所得8.67万元, 并且罚款4万元。
2025年10月16日, 颍东区市场监管局展开监督检查, 发现某物业公司针对小区充电桩运营方收取电费时有加价举动, 该行为在此日被察觉, 于2025年11月27日予以立案, 此为立案时间。经过查证, 自2021年2月1日起始, 直至2025年10月22日截止, 当事人针对充电桩运营方按照0.85元每度的标准来结算电费, 电量结算标准已明确。依据相关政策规定, 住宅小区充电设施用电依照居民合表电价0.5853元每度来执行,物业方面是不可以进行加价操作的, 政策规定清晰说明。当事人总共收取的电量为327754度, 经过核算发现其多收取了电费达8.67万元, 多收电费金额已算出。当事人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三条, 还违反了该法第四十四条, 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颍东区市场监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 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对当事人作出了处罚。
三、阜南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供水公司高于政府定价收取水费案
在2026年3月19日的时候, 阜南县市场监管局, 依照相关法律, 查处了某供水公司, 该公司存在高于政府定价来制定价格的违法行为, 最终作出给他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5年4月2日, 阜南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全市居民水电气“三表”计量价格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展开检查, 察觉到当事人有水费收费超标状况, 于2025年4月10日进行立案。经过查证, 当事人负责新村镇五个村居的供水, 部分时段卡式表用户按1.5元/吨来计收水费, 非居民用户同样存在高于政府定价收费这样的情形。依照阜南县政府文件, 居民超基本水量水费标准为1.3元/吨。在2020年7月24日至2025年4月期间, 当事人总计多收取水费32.71万元。当事人的行为, 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内容, 阜南县市场监管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所规定的情形, 针对当事人实施了处罚。
四、阜阳颍州区, 市场监管局, 查处了某公司, 该公司在标价之外, 还加价收取充电服务费, 此乃一案。
2026年, 阜阳市颍州区的市场监管局, 依据法律查处了某公司, 该公司存在的违法行为是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之后市场监管局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行为。
2026年4月29那日, 颍州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了12315投诉, 投诉内容是反映某个小区充电桩收费不合理的情况。经过现场核查之后发现, 当事人充电桩公示的充电服务费, 是按照不同功率区间分档计时来计费的。可在实际充电的进程当中, 设备功率会存在动态下降的状况, 然而计费系统仅仅按照充电过程所达到的最大功率档位进行全程计费, 并没有按照实际实时功率分阶段去核算服务费, 如此便造成了多收充电服务费的结果。颍州区市场监管局在2026年5月11日立案展开调查。经查实, 当事人所经营的充电桩, 在充电进程当中, 存在于标价以外另加价来收取费用这种违法的行为。案件发生之后, 当事人主动去调整计费的模式, 将整改予以完 成。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内容, 颍州区市场监管局凭借《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内容, 对当事人作出处罚。
五、阜阳市颍泉区, 有个市场监管局, 它查处了一起案子, 是关于某商务宾馆的, 该宾馆利用虚假价格手段, 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2026年4月24日, 阜阳市颍泉区地方的市场监管局相关部门, 依据法律规定查处了某一家商务宾馆, 该宾馆存在利用有虚假性质的价格手段, 去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这一违法的行为, 之后作出了给予警告, 以及罚款2000元这样的行政处罚。
2026年3月12日, 颍泉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了举报, 针对颍泉区某商务宾馆线上价格展开核查, 发现该宾馆在抖音来客平台上架的房型设置了虚高的划线原价, 此划线价格从来都没有实际成交过, 在2026年4月1日立案开展调查。经过查证, 当事人把营业执照交予抖音平台地区负责人代为注册上架, 后台虚高的划线价格是由平台工作人员设置的, 所有房型都是按照实际优惠价格成交的, 不存在违法所得。当事人的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所规定的内容, 颍泉区市场监管局据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第十一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条款, 对当事人作出了处罚。
六、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处了一起案件, 是关于某超市, 在标价之外, 有加价出售商品的行为, 也就是反向抹零的情况。
在2026年6月8日的时候, 太和县市场监管局依照法律查处了某超市存在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去出售商品的这种违法行为, 进而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0.05元, 并且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6年4月14日, 太和县市场监管局接到12345热线举报, 该举报反映了某超市存在反向抹零行为, 当事人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售出商品, 于是太和县市场监管局在2026年4月15日立案展开调查,经过查证, 消费者购买了枇杷, 应付价款为10.75元, 然而超市电子秤维修后出现四舍五入情况, 实际收款为10.80元, 多收取了0.05元, 当事人发布了退款公告, 截至5月28日, 并没有消费者前来退款。某行为的当事人, 其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内容, 太和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 针对该当事人作出了处罚。
七、临泉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大药房销售商品未按规定明码标价案
2026年2月12日, 临泉县市场监管局, 对某大药房, 依法查处其销售商品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进而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6年1月15日, 临泉县市场监管局依照法律规定开展检查, 察觉到当事人在货架上销售的“劲力高奶钙片”没有标注销售价格, 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026年1月26日进行复查, 涉案商品依旧没有标价, 于是立案展开调查。经过查证, 当事人经营的上述商品购进来后直接放在货架上售卖, 到案发时一直都没有注明销售价格, 由于当事人没有设立食品销售的账本账簿, 违法所得没办法计算。当事人的行为, 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同时也违反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五条的规定, 鉴于此, 临泉县市场监管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 对当事人作出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