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五日至八月二十六日,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有的调查研究小组一行来到宣城市, 去开展《安徽省地理标志保护条例》的立法方面的调查研究。省局法规处有一级调研员胡耀峰, 知识产权保护处有二级调研员徐卫平, 省局执法稽查处、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有相关负责同志加入到调查研究之中,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里面有副局长徐明全程陪着做调查研究。

调研小组这一行人, 先是实地去走访了宁国山核桃协会, 接着到了安徽山里仁休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之后又去了宣石博物馆, 着重去了解标准执行情况, 以及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情况, 还有质量追溯系统运行情况, 并且围绕宣石地理标志资源培育工作进行指导, 同时围绕该项申报工作进行指导。

在调研时间段内, 调研组先是于宁国市召开了座谈会, 之后又在宣城市召开了座谈会。宣城市的市场监管局, 以及宁国市的市场监管局, 分别针对地理标志资源培育、运用促进、专用标志使用管理以及执法保护等多个方面, 有条理地汇报了主要的做法、典型的经验以及所取得的成效, 并且围绕着《条例(草案)》逐章逐项地提出了确切的修改建议。市司法局参与了座谈, 市农业农村局参与了座谈, 宣城职业技术学院参与了座谈, 基层一线执法监管人员参与了座谈, 中介服务机构代表参与了座谈, 行业协会代表参与了座谈, 企业代表参与了座谈, 他们结合各自所处领域, 从资源培育的层面, 从品牌运用的层面, 从标准执行的层面, 从质量检测的层面, 从侵权责任的角度, 分别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座谈会上,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基层具体实际情况, 从法律层面朝着调研组给出了具备系统性的立法建议, 其一, 要完善执法保护体系, 清晰界定电子商务平台于地理标志产品侵权治理里的责任义务, 其二, 需统一制度衔接规则, 对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与商标保护的法律适用作出规定, 其三, 要补充侵权情形, 以回应网络环境下新型侵权行为规制的需求, 其四, 应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给地理标志资源普查以及品牌培育等工作予以支撑, 其五, 须充实信用监管制度, 进而将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白名单”管理等在实践中切实有效的做法提升为制度规范, 其六, 要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 对省际、市际间地理标志保护协作机制作出明确规定。

被给予充分肯定, 是调研组对于宣城市地理标志工作的态度, 其觉得啊, 宣城在地理标志资源培育方面, 在品牌提升方面, 在信用赋能方面, 在执法联动等方面, 探索出了一批实务中有用, 实践中有效的经验做法。调研组表明, 此次立法调研的目的在于搞清楚, 地理标志保护与促进工作在法律层面所面临的主要问题, 突出短板以及亟待破解的难点。在交流期间, 针对这些问题, 调研组提出了初步的建议, 鼓励宣城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 去选取一批知名度较高、产业基础良好的地理标志产品, 重点围绕专用标志的规范使用、网络销售侵权监测等方面, 来将操作指引在电商平台域以及直播电商范围内进一步予以细化, 从而能够为全省积累下可以复制、能够去推广之处的经验。

接下来, 宣城市市场监管局会仔细地梳理,逐一条目地研究此次调研所收集到的意见建议, 及时传送给省局调研组, 全力去配合开展好《安徽省地理标志保护条例》立法的各项工作。与此同时, 会借着此次调研作为契机, 进一步去挖掘培育本地的地理标志资源, 把资源方面的优势转化成产业方面的优势, 促使宁国山核桃、宣纸等特色产品质量提升、档次升级, 让地理标志变为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力支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