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市场的秩序, 去优化营商的环境, 健全市场主体退出的机制, 增强经营主体守法诚信的意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我局面将对那些处于漯河市已经登记注册的, 连续两年(含)以上没有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从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却没改正的, 并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没办法取得联系的企业总计729家(详细名单附后)展开专项的清理, 当下做出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若企业正处于经营状态之中, 或者有着继续开展经营活动的意愿, 那么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始的30日时间期内, 要经由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其网址为: https://ha.gsxt.gov.cn)去补报公示并未申报年度的年度报告, 并且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倘若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出现了变更情况, 那么还需要在30日这个期限范围之内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二)倘若是企业已然终止了经营活动, 或者不存在继续经营的意愿,那就请务必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30日之内, 向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要是逾期了还没有履行年报义务, 或者没有去申请变更、注销登记的话, 我局将会在展开调查核实的基础之上, 依照法律规定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三)发生被吊销营业执照这种情况的企业, 会面临丧失合法经营资格的后果, 不可以再持续进行经营活动, 并且应该及时去办理注销, 对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这些企业倘若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身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时日开始还没超过三年的话, 就不能担任别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同时个人信用也将会受到影响。
(四)若对本公告怀揣异议, 那么请即刻向我局提出申请, 以进行更正, 同时还要提供相关的一类材料, 之后我局会依据法律所规定的施行办法, 来展开核实处理工作。
联系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650号203室
联系电话:0395-2985559
附件: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企业名单
2026年8月25日
经开区61(名单以企业地址所在地划分).xlsx
临颍县120(名单以企业地址所在地划分).xlsx
示范区19(名单以企业地址所在地划分).xlsx
舞阳县10(名单以企业地址所在地划分).xlsx
西城区21(名单以企业地址所在地划分).xlsx
郾城区222(名单以企业地址所在地划分).xlsx
源汇区73(名单以企业地址所在地划分).xlsx
召陵区203(名单以企业地址所在地划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