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2026年秋季学期的时候, 各个学校已经陆陆续续开始开学了。为了能够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为了维护学生以及家长合法的价格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文件。现在针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也就是幼儿园, 还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以下简称学校和培训机构, 做出提醒告诫, 内容如下:

一、规规矩矩地去做教育收费公示这一行为。学校以及培训机构都得全方位且彻底地去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这件大事、明确定下明码标价的规定, 借由招生简章这个途径、入学通知书这个方式、办学场所公示栏这个地方、单位网站等诸多渠道, 去公示收费项目, 公示收费标准, 公示收费依据, 公示收费范围, 公示计费单位,公示投诉电话等一系列相关内容, 一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出现变动之后, 就要马上及时地去进行变更, 以此来保证公示内容是全面的、是准确无误的。要是有未经公示或者公示内容跟规定不相符的收费情况了, 那就绝对不可以去收取这类费用。

二、规范好学费以及住宿费的收费情况, 学校必须严格依照价格主管部门所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项目及其收费标准来执行, 绝不能够通过自立收费项目、分解收费项目、自行确定收费标准、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重复进行收费等这些方式来多收取费用。

三、对教育服务性收费以及代收费予以规范, 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时, 要严格依照自愿、非营利性原则, 不可以仅收费却不服务或者少服务, 不允许将其与学费、住宿费等进行捆绑收费, 不能强制或变相强制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进而收费, 不准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教辅材料、学习用品以及报刊等物品, 也不得将依靠财政保障的项目当作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向学生收取。

四、规范校外培训收费, 培训机构收取培训费, 需严格依照政府指导价相关规定执行, 不可以超时段或者超限额收取费用, 不能利用虚假的或者会让人产生误解的价格手段去诱骗学生以及家长进行收费, 不允许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或者收取任何没有标明的费用。

五、其他乱收费是严禁的。学校需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定不能收取, 或变相收取跟招生录取有联系的赞助费、捐助费、共建费, 不能通过社会中介等关联交易第三方以借读费、择校费、转校费等名义变相收取费用, 不能以信息化教学这些名义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且收费, 不能借家委会、第三方机构这类名义借此收钱、变相收费。

学校需要切实履行教育收费主体责任, 做到依法合规收费, 还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相关主管部门, 加强教育收费监管, 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严厉查处学校和培训机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社会各界、学生及家长若发现教育收费违法违规线索, 可拨打12345或者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