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滕 萍、曹绍瑜、刘晓军委员:
您于河池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时提出的, 名为《关于以品牌建设引领河池市特色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的第20260119号提案已收悉, 经由我局领导班子进行专题研究, 且认真办理之下, 现将涉及我局职责事项的办理情况予以答复 , 结论如下:
一、关于“构建统一品牌体系,夯实口碑基础”的建议
(一)我局提交了关于打造“河池食物类别方面的独特品味以及招牌效应产物”这个事务所提出的提议, 局中我方以维系不间断的方式, 强化和商业、农业乡村等部门之间的协作, 成功举办了第一届“智慧惠及河池·新年货物挑选”电商新年货物节, 此项活动聚集了位于全市的11个县(区)将近百种具有独特风格的物品, 覆盖包含巴马火麻糊、环江香甜板栗、南丹腊类食品等种类, 把实体展示销售和电商直播进行深度融合, 同时共同开展直播售卖货物的活动, 网络上具有较高人气的主播们在现场提供助力, 靠自媒体进行传播、推广河池地区的农业特色产品, 同时还借助“广西三月三·河池欢乐庆祝盛会”等活动, 使“河池味道”城市美食方面的招牌更加闪亮。
(二)关于这样的建议, 即要把民族特色给结合起来, 去优选像是“河池壮乡鲜切粉”“铜鼓鲜肉煮粉”等作为标准名称, 并且还要同步去施行注册那种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按照《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 那些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集体商标进行注册的, 是应当在申请书件当中说明以下这些内容的: (二)那种该商品的特定质量特色、信誉方面的情况或者其他的特征主要是以由该地理标志给标示的地区 的自然方面因素或者人文方面因素所决定下来的。经核查, 有关地方志、农业志、产品志、教科书以及别的公开出版物之中, 没有“河池壮乡鲜切粉”“铜鼓鲜肉煮粉”之历史记载, 不能证实“河池壮乡鲜切粉”“铜鼓鲜肉煮粉”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别的特征主要由河池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 不符合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相关条件, 所以无法把“河池壮乡鲜切粉”“铜鼓鲜肉煮粉”注册成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三)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标准”的法条规定和表述方面来说, 目前不存在“品牌准入标准”这一法定概念, 这是关于“制定品牌准入标准”的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国家针对食品生产经营实施许可的制度, 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的话, 应当依法获取许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就包含“河池壮乡鲜切粉”“铜鼓鲜肉煮粉”的食品经营活动, 依规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下, 借由“制定品牌准入标准”, 针对特定食品经营行为来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或者市场准入门槛, 尚无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相关行业协会以及连锁经营企业等市场主体, 应根据产业或者企业发展需求, 自行制定且自我声明公开相关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 明确诸如品牌准入、产品以及服务质量等技术要求条件。
(四)关于“出台‘政府认证标准’”的建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作出规定, 其禁止“限定经营、购买或者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该条例第十条规定, 要是起草政策措施之时,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 那就不得含有会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 具体来说就是“……(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河池可是作为设区的市, 在明显缺乏上位法明确授权的这种状况之下, 出台“政府认证标准”, 还授予“政府推荐”标识并且把它纳入政务接待等, 这些建议存在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的极大风险, 极其轻易地便会引发行政诉讼或者反垄断调查的情况。与此同时, 于当下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这个阶段, 政府以及其职能部门不应该作为“推荐人”去介入商业选择, 不能以政府信誉给商业行为进行背书。该局聚焦河池的“壮乡鲜切粉”, 聚焦河池的“铜鼓鲜肉煮粉”等本土特色米粉的核心品类, 大力全力推进特色食品品类认证的申报专用专项的工作, 严格审查查对虚假认证等违法行为, 牢固坚定筑牢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坚固壁垒;联合带动第三方检验检测以及认证机构, 构建搭建河池特色食品质量认证服务的平台, 为企业给予提供免费质量检测, 给予提供标准咨询, 给予提供认证代办等种种增值服务, 降低减少企业认证成本, 升高提高全市特色食品产业整体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准水平程度, 推动促使产业从初级加工向着精深加工实现向前的变换升级。
二、关于“完善监管体系,维护品牌信誉”的建议
我局着重强化特色食品市场的监管工作, 围绕着本地具有特色的食品, 以常态化的方式开展靶向监督抽检, 依靠抽检所获取的数据精准排查微生物超标、非法添加等一系列安全隐患。针对杨梅、红薯、菠萝等特色农产品存在的农残超标、违规添加等较为突出的问题, 我局联合农业农村、公安等相关部门以常态化形式开展风险会商, 定制专门的专项处置方案, 实行全链条的核查。今年累计进行了 3 次跨部门的会商, 向农业农村部门印发了 6 份风险通报函, 促使监管触角延展至田间地头, 督促农户规范用药, 查处违规种养主体。食用农产品源头管控的成效, 持续不断地显示出来, 在2026年上半年的时候, 全市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的合格率很稳定, 一直维持在99%以上, 严格地整治各类违法违规的行为, 以便推动特色食品产业朝着规范、健康、高质量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 借助12315市场监管热线, 积极地处理消费者食品投诉方面的问题, 有效地提高问题处理的效率。
三、关于“强化政策支持,营造发展环境”的建议
河池市市场监管局主办了展览, 还是卫生健康委主办了展览呢? 不, 是农业农村局主办的, 还有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参与主办, 它们联合打造2026年壮乡寿源粽产业文化交流活动, 同时附带广西粽子产业创新成果展, 主题是“匠心粽艺·桂韵端午”, 活动中, 广西寿源食品有限公司参展了, 天峨九味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也参展了, 南丹县晶味粽子坊同样不曾缺席, 区内40余家优质特色食品生产企业齐聚于此, 集中参展并进行推介, 这一活动进一步推动了特色食品产业产学研合作。
那么接下来,我所在的局会全方位地去采用各位委员所提出的意见以及建议, 会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商务部门等相关部门之间的合作, 会着重强化彼此之间的信息沟通, 进而去聚合工作当中所产生的合力, 会不间断地推动河池市具备特色的食品产业朝着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感谢政协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河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4日
经办人:蒋成顺
联系电话:0778-2116123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