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进一步规范我市校外托管机构经营所作所为, 充分凝聚全链条监管的合力, 全方位排查并消除校外托管机构安全方面的隐患, 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身体心理的健康以及安全成长来看, 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代市政府起草了针对建立蚌埠市校外托管机构全链条监管机制的相关通知(试行)。现在面向社会公开去征求意见, 若请于2026年10月8日之前将有关的建议反馈给我局, 要是逾期没有反馈, 那就会被视作无异议。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1.现场递交书面材料, 地点位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 其地址在蚌埠市蚌山区安民路100号1105室。
2.乔红艳, 来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 通过电话0552-3020809进行反馈。
3.通过电子邮件发送:bbspxf@sina.com
2026年9月8日
关涉《关于构建蚌埠市校外托管机构全链条监管机制的通知(试行)》的起草阐释。
一、起草背景
近些年, 我市城内的中小学生, 校外那托管方面的需求, 持续不断地增长着, 校外所存在的托管机构数量, 快速地增加起来, 变成供学校课后来进行服务时的重要补充部分了, 在减轻家庭接送时所产生的压力, 还有保障学生日常能得到照料这方面, 发挥出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能够切切实实地去回应群众对于民生方面的关注, 补足监管制度这块所存在的短板之处, 防范并化解安全方面会有的风险, 急切需要去出台规范性的文件, 构建起系统完备的全链条监管体制。
二、起草依据
按照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所发, 那个关于印发一份名为《安徽省“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补充分工和重点领域“一件事”全链条监管任务清单》的通知, 其编号为皖安〔2026〕8号, 以及蚌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明确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 该通知编号是蚌安〔2025〕8号等相关规定来进行起草的。
三、主要内容
进一步对校外托管机构的定义予以明确, 针对校外托管机构跟校外培训机构等相近概念的边界进行明确界定, 进一步将市场监管、教育、公安、民政、住建、城管、卫生健康、应急、税务、消防、文旅体、科技、妇联等负有校外托管机构监督管理职责的共13个部门以及县区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的职责分工予以细化, 对校外托管机构从登记注册环节起必须具备的场所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燃气安全等各项基本条件作出明确规定, 提出其他有关要求。
关于建立蚌埠市校外托管机构全链条监管机制的通知(试行)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需进一步将校外托管机构监管责任梳理清晰,强化全链条监管所形成的合力, 切实用来保障广大中小学生身体心理的健康以及安全成长, 现针对建立蚌埠市校外托管机构全链条监管机制发出如下通知:
一、适用范围
本市通知里所讲的校外托管机构, 是指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于我市辖区范围内开办的, 在并非教学的时段时去代替监护人来照顾中小学学生的, 能够提供诸如接送、用餐、休息以及临时看护等涉及校外托管服务(这里不涵盖住宿、教育培训等那些涉及许可审批的活动)的社会机构。
校外托管机构在设立时, 要遵循依法依规的原则, 运营期间, 需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 管理方面, 要依据公益优先的原则, 同时, 诚信守法也是必须遵循的原则, 其所用以经营的场所, 务必符合消防方面的安全要求, 还要满足建筑安全要求, 以及卫生安全要求, 并且, 绝对不可以安排学生进行过夜住宿。
二、职责分工
县(区)政府统筹下, 校外托管机构实行一种管理体制, 这种体制是“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以此建立由各职能部门全面加强共管的工作机制, 职责分明、各司其职, 达成综合治理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之目的。然而这还不够, 负有校外机构监督管理职责之分门别类部门, 需依照如下既定规定履行各自职责: 。
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把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监管工作做好, 负责去履行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经营主体登记管理职责, 还要及时把登记信息抄告给有关部门, 去督促校外托管机构强化日常安全管理, 按照依法依规的要求为开展供餐服务的校外托管机构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去开展处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价格、广告以及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还要按照法律规定对登记事项实施监管, 对于那些未经审批就从事供餐服务或者超范围经营的校外托管机构, 依据依法依规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等各类监管职责。
教育部门要负责经常性地开展针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 要定期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去公示那些资质合规的机构, 以此引导学生以及家长优先进行选择;还要督促学校去摸排学生参加校外托管机构的情况, 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就得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应情况;要依法去查处校外托管机构当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行为;要禁止并查处学校自行设立校外托管机构的情况, 以及禁止并查处在职教职工参与举办或者经营校外托管机构的情况, 同时也要禁止并查处学校跟校外托管机构违规合作谋利的情况。
公安部门负责强化校外托管机构周边的治安管理工作, 负责展开巡逻防控工作。对校外托管机构内发生的侵害人身财产安全这样的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 要依据法律予以打击处理。同时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情况也依法打击处理。并且要根据主管部门及校外托管机构的申请, 依法核查而且提供从业人员的犯罪记录信息。另外, 还要依法对从事学生接送服务的车辆以及驾驶员施行监督管理。
需由民政部门来负责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 此登记针对的是非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 同时民政部门还要负责监督管理, 并且要及时把登记信息告知给有关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对新建的托管场所, 依法依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还要进行消防审查验收备案, 依法查处违反建筑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对改建的托管场所, 依法依规处理, 实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也包括消防审查验收备案, 查处违反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对扩建的托管场所, 依法依规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以及消防审查验收备案, 查处违反建筑、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根据校外托管机构需要, 协助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技术支撑;督促物业服务企业, 积极配合职能部门, 对物业服务场所内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督促其对居民小区内, 违反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 或者未经业主, 确切说是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擅自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行为进行整改。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校外托管机构在城市公共场所广告牌设施的设置管理, 还负责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等工作。还得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向校外托管机构提供服务手册, 宣传安全使用燃气的规则和常识, 指导校外托管机构安全使用燃气。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针对校外托管机构, 开展传染病防治以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方面的监督指导事项。卫生健康部门亦负责校外托管机构就诊的食源性疾病病例的监测报告工作。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情况下, 卫生健康部门要配合其它有关部门, 展开流行病学调查相关动作, 做好报告工作, 实施应急处置举措, 以及完成医疗救治等一系列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承担着这样的职责, 把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归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范畴, 依照法律法规组织并指导协调校外托管机构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行动, 同时依规组织且指导校外托管机构的生产安全事故展开调查处理工作, 还要监督事故查处以及责任追究的落实状况。
税务监管校外托管机构这个职责, 是由税务部门来承担的, 并且, 对于所发现的问题, 税务部门会展开查处行动。
消防救援部门要负责, 会同有关部门, 依法对校外托管机构, 遵守消防法律的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 还要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要负责把校外托管机构违规开展文化艺术及体育类。那个非学科类培训的违法线索找出来, 还要找出相关的这些需要立案查处的证据材料。然后及时移交给校外培训主管部门, 以此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并且另外要是提供这个业务指导, 这儿有标点符号。
需立案查处的校外托管机构, 其违规开展科学技术类非学科类培训之违法线索, 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由科技部门负责及时移交校外培训主管部门, 从而为行政执法工作, 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还有业务指导。
校外托管机构里涉及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 由妇联负责组织, 由妇联负责协调, 由妇联负责指导, 由妇联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在他们自身职责的范围之内去做好这项工作。
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这一要求, 其他相关部门, 按各自职责, 做好校外托管机构管理方面的有关工作。
县区政府, 或者管委会, 负责去统筹协调辖区以内校外托管机构的服务管理工作, 然后把校外托管机构纳入安全管理网络之中, 接着建立校外托管机构台账, 并且要定期进行动态调整, 还要督促相关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真去履行职责, 最终落实“打非治违”工作责任。
乡镇(街道)需履行起属地管理之职, 针对学生校外托管机构, 要把其归入到村(社区)安全管理范畴内进行管理, 展开校外托管机构方面持续不变更、不止息、不拖延, 始终如一的排查工作, 将有关进展、情况更新之类的动态变化信息及时上报;于平常日子日常事务的检查期间, 一旦察觉到没有证照或者超出了经营规定范围的校外托管机构, 必须马上赶快急急切切通报给辖区之内相关的职能部门去处置;对安全隐患方面督促其整改, 并且通报给辖区相关职能部门, 帮助有关部门准时即刻分分秒秒核实投诉举报, 取缔并整理校外托管机构违法违规的行为, 帮助展开涉及安全稳定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基本条件
(一)登记注册
依法办理经营主体登记的, 是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 而依法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 是非营利性校外托管机构。并且, 此类机构要按照登记的业务范围以及服务场所, 依法依规开展服务。其登记的场所, 应当符合国家以及省所规定的关于消防、建筑、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二)场所安全
为校外托管机构而设置的建筑, 在房屋安全方面, 要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及为自建房屋立安全章程管条例的《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一系列具有关于房屋安全规定性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提出的要求, 还得拥有消防验收(备案)合格的相关评审通过文书证明, 并着重满足以下这些条件:
1.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消防验收(备案)》;
2.不存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这样情况的建筑物, 需要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这里面涵盖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以及抗震鉴定, 房屋安全鉴定得出的结果应当达到B级或更高级别, 以此来保障房屋安全。
3.设在住宅小区里头的托管机构, 得要拿到有着利害关系业主一致同意的书面证明才行。
4.不会低于一千一百毫米的, 是室外楼梯、平台的护栏高度, 有幼儿的阳台、屋顶平台护栏高度呢, 不会低于一千二百毫米, 并且护栏间隙要小于九十毫米。
(三)消防安全
校外托管机构的消防安全工作, 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以及《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 - 2022)、《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6 - 20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 2014(2018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 2017)等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来执行, 且重点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为年龄是12周岁以及12周岁以下的学生予以服务的校外托管机构, 其经营的场所应当被设置在地面上1层至3层的范围之内, 不可以被设置在地面上4层以及4层以上的地方、处于地下的区域或者是半地下的区域。
2.不得使用彩钢夹芯泡沫板建筑;
3.经营场所的层高部分, 每一层都得设置数量不少于两个的安全出口, 或者是两部用于疏散的楼梯, 当该经营场所设置于高层建筑内部的时候, 那就应当设置具备独立性的安全出口以及疏散楼梯, 并且绝对不可以出现被堵塞的情况。
4.严密禁止在门窗之上设置铁栅栏, 以及广告牌等会对逃生和灭火救援造成影响的障碍物。
5.对于疏散楼梯间, 以及它的前室, 还有消防电梯前室, 或者合用前室, 其顶棚、墙面、地面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都必须是A级, 再讲它其他处、别的地方、那些其他的部位, 装修材料有着燃烧性能, 都不会比B1级要差。
(四)卫生安全
校外托管机构, 应当严格去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以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等卫生方面的法律, 还有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处, 且重点是要符合以下这些条件:
1.编写传染病疫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切实有效地去预防以及应对传染病疫情这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是发现被托管的儿童青少年呈现出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 便应当即刻去采取隔离、报告等举措, 以此防止疫情出现扩散事态。
2.搭建完备且规整的传染病疫情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报告制度, 并严谨细致地加以落实, 清晰界定报告人员。构建完善的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追踪、消毒通风等制度体系, 且认真严格执行, 确证传染病能够尽早被发觉、尽早进行报告、尽早予以隔离。
3.将场所日常清洁消毒工作做好, 同时把通风换气工作落实到位, 在此基础上, 构建并执行紫外线消毒、通风换气等卫生举措, 并且对消毒台账进行规范记录。
4.应当符合国家涉水产品所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生活饮用水。若使用桶装水, 应当索取水质检验报告与之以及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要是采用管道直饮水或者净水设施, 应当索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并且定期更换滤芯还要做好记录。需做好饮水设备的清洁消毒工作。
5.对于从业人员来说, 应当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才能够上岗, 而且每年都要组织一次针对自身的健康体检。特别需要严禁的是这种情况, 那些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 或者是存在其他一些可能性从而会影响到学生健康与安全状况情形的人员, 是绝对不可以从事托管服务这项工作的句号。
(五)食品安全
为校外托管机构提供餐饮服务的情况, 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还要遵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也要依照《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等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和规范性指导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并且重点是契合以下这些条件:
1.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安徽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
2.建起完善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建起完善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进入工作岗位之前的人员, 应当参与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 从而拥有切合实际情况的食品安全相关的能力以及素质。
4.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所有食品成品规范留样;
5.若是从别的单位订取餐食, 那么应当挑选那种具备经营资质, 并且社会信誉处于良好状态的单位来供餐。
(六)交通安全
校外托管机构, 所从事学生接送服务的车辆, 以及驾驶员, 应当严格去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并且重点是要符合以下条件:
1.驾驶人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2.车辆要依照法律规定去办理登记, 要办理校车使用许可, 要申领校车标牌, 要去购买车辆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等规定的险种, 要按照校车标牌上签注的路线来行驶, 以及要按照校车标牌上签注的路线去停靠。
3.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
4.托育机构设立校车、驾驶人日常安全自身排查台账, 定时排查汽车毛病、驾驶人违法以及健康隐患, 针对公安交管、教育部门通告的安全事宜设立明细, 按时封闭整改, 严格禁止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合乎规范的司机进行学生接送。
(七)燃气安全
校外托管机构要是使用燃气, 这里面包括管道天然气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 那就应当严格去遵守《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还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以及《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这些燃气方面的法律标准所提出的要求, 并且重点是要符合以下这些条件:
1.瓶子装着燃气, 不能在地下室用它、储存它, 也不能在半地下室用它、储存它, 更不能在高层建筑内用它、储存它, 而且通风不好的地方也不行, 气瓶别放在学生学习的区域, 也别放在就餐的区域, 同一个用气的场所不能用两种气源。
2.选用符合规定的燃气连接软管, 即金属波纹管或者金属包覆软管, 这种软管中间不存在接头, 并且没有穿墙以及穿过门窗的情况, 其中针对瓶装燃气的金属包覆软管, 其长度是不超过2米的。
3.使用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
4.进行燃气泄漏报警器以及自动切断装置的安装与使用操作, 对于瓶装燃气使用的场所, 其报警器要处在距离地面30厘米以内的范围, 而针对管道燃气使用所在场所, 报警器探头则是要位于距离顶棚30厘米以内的位置。
5.对于液化气钢瓶跟燃气器具而言, 其两者之间的净距不可以小于0.5米, 就管道燃气计量表和灶具来说, 它们的水平净距是不可以小于等于0.3米的 , 需要注意的是, 这是有明确规定要求的。
6.不可调式调压器要用在液化气钢瓶上, 要保持直立来使用, 气瓶不能被加热, 也不可以倒置。
四、有关要求
(一)将主体责任压实。校外托管机构之中, 主要负责人乃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人, 各县区政府以及管委会, 还有各部门, 要强化帮扶与指导, 催促其严格去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对托管学生加强安全教育以及管理, 及时察觉并消除各种风险隐患, 持续提高托管服务的标准化以及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 负有对校外托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 要强化信息共享方面的工作, 依据各自所承担的职责, 在事前、事中、事后这三个阶段, 都要加强监管力度, 通过采取“综合查一次”这类方式, 针对校外托管机构定期展开监督检查的工作, 要是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那些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畴之内的安全隐患问题, 就应当及时把这些问题移交给相关的职能部门去予以处理。
(三)促进社会共同治理, 构建并完善社会公众投诉举报途径, 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各类信息, 任何单位以及个人具备对校外托管机构违规违法相关行为予以投诉、举报的权利, 接到投诉、举报的部门理应依照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自2026年12月1日起, 本通知开始施行, 其有效期截止到2028年11月30日。若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文件存在另外的规定, 那么依从那些规定。
202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