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 宣城市市场监管部门把焦点聚集于“执法护企、守护民生”, 深入去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紧紧盯着养老领域(私域)虚假宣传以及旅游市场乱象, 持续不断加大整治力度;与此同时, 通过综合运用各种策略治理“内卷式”竞争, 积极主动去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着力营造公平且有序的市场环境。截至目前, 全市一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77件, 罚没款76万元。于2026年, 中国公平竞争宣传周开展之际, 为了引导经营主体, 能够依法合规地进行经营, 进而去共同维护良好的竞争生态, 当前挑选出六起典型案例, 予以公布。

一、宣城市某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网络刷单案

要介绍的案情情况如下, 当事人意图去提升吸尘器的销售数量, 于是在淘宝这个平台之上开来两家网上店铺, 采用虚构掉交易的方式总计去刷单数达到了一百六十一份, 依靠此种虚构交易的办法来提升虚假的销售数量以及用户所给出的评价, 从而针对于商品售卖方面真实的状况、用户给出的评价去做出虚假的或者是能够引人产生误解相关的商业推广宣传。

当事人为了获取竞争优势, 组织刷单虚构商品的销售状况还虚构用户评价违规之行为, 是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宣州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所作所为停止, 经过综合裁量其案件情节, 对其处以1万元罚款。

该案件的评析称, 这次案件的查处结果, 对于那种通过刷单这种方式去施行虚假宣传的那些不法行为, 有着十分强大明显的震慑作用, 从而提醒警告广大的经营者, 一定要严格遵守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 绝对不可以通过虚构交易、伪造评价等这些不实方式去误导广大消费者, 以此来共同维护营造公平且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

二、广德某口腔门诊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在没取得许可的情况下, 对外宣称自己是“广德最大的口腔医院”, 还称是“大型专科牙科医院”, 并强调“不是诊所”, 又宣传种牙、洗牙价格, 还说“设备医师都是最高端”, 提及“专家”以及“上海的医生”等, 这些与实际情况不符, 并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 误导了消费者, 构成虚假宣传。

其法律依据以及处罚情况如下, 当事人针对自身的口腔医疗服务, 作出了虚假的或者会引人产生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广德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该违法行为, 并且综合考量裁定案件具体情节之后, 对当事人处以2万元罚款。

关于案件的评析是这样的, 医疗这件事可是和群众的健康紧密相关的, 身为经营者那是应当持有证件才能够开展经营活动的, 并且要按照实际情况去进行宣传。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此次处罚对医疗服务领域当中虚假夸大宣传这种行为形成了十分有力的震慑效果, 给相关的经营主体起到了警示的作用, 一定要严格遵守诚信经营的底线, 绝对不能出现虚构资质、夸大自身实力等这类虚假营销行为, 以此来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选择权。

三、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这是一个关于案情的介绍, 有这样几个方面, 当事人, 是以“免费生态旅游”还有“摘有机蔬菜”这种名义, 把老年消费者领到其公司的现场, 在现场, 当事人宣称他们的普通食品“鹰嘴纳豆激酶”具备“调节血压、溶解血栓、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等这些治疗功效, 除此以外, 当事人还通过现场杀鸡演示以及展示自制锦旗等方式, 去诱导老年人以高价购买, 最终构成虚假宣传。

法律依据以及处罚情况是, 当事人借着“免费旅游”这个由头,诱骗老年群体到经营场所, 还对自己生产的普通食品进行夸大宣传, 宣称有着保健以及预防心脑血管疾病等功效, 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宁国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全面考量案件情节, 处以5万元罚款。

案件评析: 此案件展现出了一种典型营销套路, 那就是以“免费旅游”“免费体验”作为幌子, 实际进行虚假宣传, 不法经营者借助老年人内心对于健康的焦虑心理, 以及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劣势, 运用封闭式宣讲以及伪科学演示这种方式展开欺骗行为。社会各界需要强化针对老年群体的消费教育以及权益保护活动, 助力他们树立起“普通食品无法替代药品”的科学认知, 最终从源头方面减少类似消费欺诈事件的发生。

四、安徽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情况是, 当事人于抖音平台进行直播售卖“柴灶烧锅巴”之时, 宣称该产品运用“手工”“柴火锅巴”“大铁锅烘烤成型”等工艺来制作。经过查证得知, 涉事产品实际上是通过自动化设备生产的, 并且不存在直播之中所吹嘘的柴火灶以及铁锅烘烤工艺, 其宣传内容跟实际情形显著不一样, 构成了虚假宣传。

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 构成了那种针对其销售商品的制作工艺, 作出会引人产生误解的商业宣传,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经泾县市场监管局责令, 当事人被要求停止违法行为, 综合去考量案情状况, 被处所涉二百倍原始价值的严重核计数量罚款到账户上予以扣除执行, 即有二十万元罚款!

案件评析: 直播带货当中, 内容真实属于生命线, 诚信守法乃是底线。直播间并非“戏台”, 绝不能够依靠编故事、演剧本去收割流量。广大网络经营者理应以此当作借鉴, 要确保宣传内容真实又准确, 切不可通过虚假营销来误导消费者, 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消费环境。与此同时还提醒消费者, 面对“手工制作”“传统工艺”这类宣传话术之时应当理性去判断, 避免被不实宣传给误导了。

五、绩溪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混淆行为案

以下情景介绍方面: 有当事人, 其在抖音平台开设旗舰店, 还在拼多多平台开设旗舰店, 销售“红薯米糖”产品。同时, 该当事人还销售“黑芝麻片”等产品。经过调查发现, 对当事人而言, 在品牌logo方面, 与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包装装潢构成近似。在产品包装标签方面, 和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宣传内容完全一致。在宣传图片方面, 与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包装装潢构成相近似。在直播间布景方面, 与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宣传内容构成近似或完全一致。如此一来, 容易致使消费者产生混淆, 会让消费者误认为双方存在特定联系, 进而构成混淆不正当竞争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混淆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这是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绩溪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这是处罚措施之一, 且综合裁量案件情节, 还对当事人处10万元罚款, 这也是处罚措施的一部分。

对于案件进行评析, 公平竞争确实属于市场经济层面之中的那块关键巨石, 创新乃成为企业得以发展的那种推动里的力量。数量众多的经营者应当要自觉地去遵守商业范畴之内的道德规范, 倚靠自己本身具有的品质以及能够创新之举来获取市场, 而不是借助模仿、混淆等这样的方式去“蹭热度”、“傍名牌”, 不然这样做必定会遭受法律方面的制裁。与此同时还得提醒消费者, 于选购商品这个行为过程当中要留意去甄别包装上面所呈现的标识, 防止因为出现混淆情况从而导致误购。

六、旌德县某酒业经营部虚假宣传案

事例情况说明: 有一批人, 他们以PPT宣讲这种形式, 针对来到店铺的中老年这个群体。在这个交流之中, 他们向这些中老年群体, 对自己所经营的某一个品牌的白酒, 展开宣传推广介绍。这些宣传所涵盖的内容, 是这些人自己从网络上面搜索, 搜集之后复制, 然后又经过拼凑而弄成的。他们没办法拿出任何科学方面的依据, 也找不到出处。他们对外宣称, 这款酒具备有一种功效, 这种功效就是“补虚”, 还有“排毒”, 另外还有“养五脏六腑”等这样的功效。这种宣传很容易让中老年消费者, 错误地认为这款酒具备有疾病方面的预防作用, 或是在治疗方面有作用, 又或者是这款酒有着特殊的养生方面的作用, 这种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

法律依据以及处罚情况是, 当事人针对销售的白酒实施了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 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郎溪县的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将违法行为予以停止, 并且综合对案件情节进行裁量, 最终对当事人处以3万元的罚款。

案件评析说来, 宣传推介之中, 真实乃是生命线, 守法属于底线。PPT 宣讲可不是“法外之地”, 拼凑话术不行, 虚称功效也是不行终了必得担责。广大经营者应当把这当作鉴戒, 确保宣传有依据, 真实可信才行, 不可以利用中老年群体的健康需求来实施误导营销。同时还要提醒消费者, 面对“补虚”的话术, 面对“排毒”的话术的时候要保持理性, 千万不能够轻信夸大宣传, 得增强防范意识, 做到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