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 县市场监管局围绕全国第49个“质量月”主题, 组织召开了全县燃气器具销售商户规范经营警示约谈会, 全县70家燃气器具销售商户代表参与了此次会议。会议采取了专项培训、法规宣讲、案例警示、承诺践诺这四项举措, 进一步规范了燃气器具经营市场秩序, 压实了经营户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全县燃气器具销售商户规范经营警示约谈会现场
抓牢专项培训, 严格把控准入关卡。执法人员针对燃气灶具、燃气连接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就是所谓的“灶管阀”)这三类重点产品展开培训, 讲述识假辨假关键要点, 规定所售产物务必符合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且有CCC强制性产品认证, 认真核查认证证书、产品标识以及熄火保护装置等关键安全部件, 贯彻“无证不进入、无标不售卖”原则, 从源头坚守产品安全准入关卡。
执法人员讲解“灶管阀”识假辨假要点
深入推进法规宣讲工作, 以切实压实主体责任。执法人员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销售者法定义务展开解读, 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建立购销台账等相关要求予以细分明确, 对销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与淘汰类产品的法律责任加以清晰界定。于现场发放《燃气器具进货查验台账》以及《燃气器具经营自查表》, 用以指导商户对照标准进行自我检查, 从而做到守法经营。
参会经营户认真听取法规宣讲
进行强化案例对人的警示作用, 从而敲响安全方面的警钟。此次会议,通报了在国内多个不同地方, 因为不符合合格标准的“灶管阀”而引发燃气出现泄漏情况、进而发生爆燃的具有典型性的事故, 还通报了经营户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现实生活里发生的案例, 通过这些案例来明确责任, 凭借赔偿促进改进, 用以督促商户把好进行进货查验这一关口, 也要把好仓储保管这一关口, 以及把好终端销售这一关口, 一定要坚决杜绝购销不符合合格标准的燃气器具。
兑现承诺履行践行之责, 汇聚起合规方面的一致认知。所有前往参会的经营业户, 在现场签署了《燃气器具合规经营承诺书》, 做出承诺, 会严谨遵循燃气安全以及产品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 主动去抵制假冒伪劣的产品, 以常态化的方式展开经营安全的自我检查, 坚守住产品质量安全的最低界限。
接下来, 县市场监管局会把“质量月”活动当作着力点, 不断强化燃气器具经营的常态化监管, 加大专项执法检查的力度, 深入排查并整治安全隐患, 从源头化解燃气安全风险, 切实守护群众“灶台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