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相关培训机构和广告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的发布行为,有效维护教育培训广告的市场秩序, 净化公务员考试培训的市场环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各类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蚌埠市市场监管局现就有关广告方面的发布行为作出如下提示:
一、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应当拥有合法办学的资质, 在广告活动当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查验各项有关证明文件, 核对广告内容, 不准为没有合法办学资质的机构发布广告。
二、广告得真切、合规, 用有益的呈现形式具象广告内涵, 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阐释华夏优秀传统文脉的导向。
三、不得不制作、发布妨碍社会安定不,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以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不, 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更要含有民族性性, 种族性性, 宗教性性还有性别性性歧视内容的广告是不行。
四、不得发布将考取公务员岗位与所谓的“成功上岸”“人生成功”“宇宙的尽头是考公, 考公的尽头是编制”这类进行不恰当关联, 制造就业方面焦虑思维, 宣扬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择业就业观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内容条款及相关类型。
五、不得运用实体门店、网站、自媒体公众号、微博、直播带货等门类方式, 发布含有“官方指定”“命题专家”“精准押题”“估分”“保过”“不过全退”等内容参数的广告, 对培训成效做出明示也许暗示的保证性承诺话语, 误导考生公众。
六、不得发布含有虚构师资力量、捏造资质荣誉、夸大培训效果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内容的广告。
七、严禁发布包含、涵盖了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涉考机构或者其相关工作人员、有相关的此类考试命题人员这些去亲身参与, 进而存在的培训内容的对应广告。
八、广告不得发布含有行业协会、科研单位、学术机构、专业人士、教育机构、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内容的。
九、不得以诸如报名人数、通过人数、历年考试通过率以及学员反馈、用户评价这类经营数据为例, 实施虚假或颇具引人误解性质的商业广告宣传行为。
全市各相关培训机构与广告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自觉维护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秩序, 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同时提醒广大考生, 选择培训服务时要仔细甄别, 务必要选证照齐全口碑良好的正规培训机构, 报名时要签正规合同, 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蚌埠市市场监管局会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 鼓励考生对各类涉嫌违法广告线索进行举报。
蚌埠市市场监管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