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18日这一天, 宁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正式成立了, 并且同时举办了第一届一次会员大会, 整体过程是非常顺利的。来自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党组成员、副局长蒋之参加了这个活动并提供了指导。此外, 县政府副县长邓小英也亲自出席大会, 并在会上发表了讲话。
宁远县市监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文敬在此次大会上当选为宁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委员会主任的相关职务, 同时也向大家作了讲话。包括第一届理事会全体候选人以及来自各个相关单位代表在内的一共69人, 都共同出席了这次会议。
大会进行了审议, 审议通过了《宁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章程(草案)》, 审议通过了《宁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
会议表决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的理事、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以及秘书长。这一系列行动, 全面开启了宁远县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开展常态化履职工作、实施系统化维权工作的崭新格局。
会议指出, 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在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组建的全县广大消费者的组织, 这个组织具有联系范围广的优势, 同时也具有影响力大的优势, 还具备公信力强的特点, 另外还有专业突出的长处。
要把这种组织上的优势转化为实际履职方面的优势,要切实地去当好党和政府相关决策部署的落实者, 要当好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者, 要当好社会治理的参与者, 还要当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者。
我们要去对齐那些要求, 就是让老百姓吃得放心, 让老百姓买得放心, 让老百姓用得放心, 这样的要求要去看齐, 并且要把人民群众最关心, 以及最现实的消费问题给及时解决了。
还要去构建一个全流程的闭环, 并且高效的那个维权体系, 要来提供充分的, 还有均等的消费维权服务, 来保障消费者依法进行的, 并且便捷的维权的权益。
要进行主动防控, 要让整个维权的关口变得靠前, 要从那种以事后救助为重点的状态, 向事前进行引导, 事中加强监督, 与事后实施救助一起并重的状态转变过去。
会议指出这一点, 说是要完善协同维权的机制, 跟行政机关还有行业组织以及研究机构和新闻媒体那边加强合作来维权, 要把“协同作战”给强化起来。还要创新共同治理的机制, 去建立一个由政府领导、部门相互配合、社会表示关注和企业自律来构成消费维权体系。
那些相关的职能部门呢, 必须依法履行职责,要主动提供支持, 并且密切配合, 从而形成一种叫做“一体化”的消费维权格局, 从方方面面去保护群众的合法消费权益。
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 宁远县消费者保护委员会要站在新的起点上, 承担起新的使命, 展现出新的作为, 还要不断完善消费维权治理体系, 提升处理消费纠纷的效率和质量, 全力打造让人放心、安心和舒心的消费环境, 做大做强宁远消费维权品牌, 为全县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刘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