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范围之内的所有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其他的关联机构。
2026年的中秋节, 国庆节也快要到了, 为了进一步维护节日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 还要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从而营造良好的节日市场氛围, 所以现在就全省的所有经营者, 还有相关的单位, 进行提醒和告诫, 具体的内容如下。
一、各个经营者必须要完全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同时还要去遵守《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等这些价格方面法律法规, 以及规章还有相关规定。
他们需要去非常强有力地把价格自我约束加强起来, 主动去履行自己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他们应该要遵循公平, 合法, 诚实, 守信这样一些基本原则。要做到依法且讲信用, 合规地去进行经营活动。应当自觉地去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这种状态。
二、各位经营者必须要把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踏踏实实地去落实到位, 要做到公示出来的那个价格是真实且准确的, 货签要对得上位, 标识要让人一眼就能看清楚, 价格发生了变动就得及时来进行调整。
那些通过互联网这样的方式去卖货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 就得在网上那个页面上, 用文字或者是图片等方式来做到明码标价。不可以标价之外再去加价把商品卖出去或提供服务, 也不可以收取任何没有提前标明的费用。
三、各专门从事粮油、肉食、鸡蛋、蔬菜以及乳制品等关键民生物资销售业务的经营者们, 需要用心用力去肩负起应当负担的社会责任。这样做是为了让市场上的商品供应量能够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也能确保物价水平处在一种大体平稳的状态里。
大家千万不要做出那种囤积货物坐等高价卖出的坏事, 也不要凭空编造出来关于价格上涨的消息然后在人群中四处传播。更不可以故意把东西的价格抬得过高来谋取暴利。那些负责销售比如中秋佳节时令商品之类的商家, 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乎情理地去决定自己商品的价格。
要慎重且合理地给自己的商品定出一个合适的价钱。还要主动地、自觉地把商品标价的各种行为规定整理好、规范起来。必须想办法避免因为商品外包装搞得太奢华过度, 从而导致出现单价高得离谱的情况。特别是像月饼这种节日食品,绝对不能出现价格虚高的“天价”月饼, 其他类似的不好现象也要坚决杜绝才行。
四、各个宾馆、酒店、民宿、餐饮这些经营老板, 都得把明码标价这条规矩给死死地落实到位。大家要把那个价格信息的牌子, 挂在自家铺子门口那些最显眼的地方, 谁来了都看得清。万一哪天这价格变了, 那就得赶紧把那标价的东西也给换掉或者改好, 务必要做好那个价格和收费的公示工作。
记住啊, 绝对不可以去收那种你先前没标出来的费用, 也不许在这个标价之外, 再多加价来卖你这个商品, 或者是搞服务这一套, 千万不能用那些假的, 或者是让人看了会想歪的价格手段, 去把顾客或者其他做生意的人给忽悠过来。
五、各旅游景区并且景点, 这些场所里的经营者啊, 应该要在他们的网站, 以及在收取费用的那些地方等显眼的位置上, 去把这些门票的价格给公布出来, 要把这个门票的价格规定以及优惠的那些政策给切实地执行到位, 要绝对地禁止去通过那种各种违反规定的形式, 来变相地把门票的价格给提高上去, 是不允许强制性地代收任何一笔其他的费用, 也是不允许去收取任何其他的那种没有提前标明价格的费用。
六、各类交通等服务经营主体要落实国家的、地方的优惠减免政策, 严格执行各项价费政策, 要做好价费公示工作, 不得收取任何未明码标价的额外费用。严禁在节假日交通拥堵期间变相拒绝执行优惠政策, 也不得擅自提高收费价格。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那一天开始起, 省内各个领域的经营者们必须马上动手搞自查又自查, 自己纠正自己的问题这档子事, 好让市场价格行为变得更规范、更规矩。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在中秋节和国庆节这两个节日期间持续加大检查力度, 加强对市场价格管理的劲儿, 并且会把受理消费者针对价格问题的投诉或者举报工作做得清清楚楚, 对于那些经过提醒告诫之后还是不愿意乖乖整改的坏典型, 监管部门一定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严肃的处理, 并且还会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时候把这些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出来让大家知道。
广大的消费者在如果发现存在有价格方面的违法行为的话, 请务必需把相关的凭证以及证据好好地保存好, 并且一定要迅速地拿起电话拨打一百二三一五这样的投诉举报热线来进行反映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