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够更好地去落实党中央以及国务院那边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 为了能够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里面那些涉及到黑和恶的违法犯罪行为, 并且整治规范那些滋生了黑恶犯罪的行业乱象, 同时规范消费维权的秩序, 现在面向广大的消费者还有经营主体, 公开征集那些在市场监管领域里面涉及恶意索赔、强迫交易等等涉黑涉恶方面的信息线索。

一、线索范围

(一)在市场流通领域之内, 存在着“市霸”这种传统的黑恶势力。他们盘踞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以及旅游景区等各类市场里面, 从事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 并且破坏当地的营商环境。

(二)有恶意索赔的线索。这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者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索要赔偿。

(三)提供那些关于强迫消费的线索。要违背消费者的真实意愿。在民生相关的领域里。用低价去诱导大家。搞虚假宣传来欺骗消费者。采取限制离开场地的方式。实施中断服务的行为。

进行言语上的以及暴力方面的胁迫。还有纠缠和滋扰这些手段。逼迫消费者去买那些价格高又质量差的产品。或者让他们接受不合理的、需要付费的服务。这些都是违法的行为。把这些违法行为的线索整理出来。

(四)除此之外, 还涵盖了那些与黑恶势力相关的关联线索。同时, 也包括了那些干扰市场经济正常运作、损害普通百姓以及商业经营者合法权利的涉黑涉恶行为, 以及行业内出现的混乱现象所对应的问题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在进行检举、揭发、提供线索的时候, 这些事情应该包含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事个人或商家名称、联系方式、事件经过、涉及财物金额这些东西。

同时需要尽量把证据材料保存好并提供给相关部门, 这些材料不仅限于双方聊天记录、订单、录音录像、照片等。禁止虚构、夸大、捏造事实来诬陷他人。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进行诬告, 如果有违反规定的行为, 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必须严格落实保密方面的规定, 把线索材料交给专门的人员来进行保管, 同时要非常严格地守住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不被泄露, 对于那些对举报人进行威胁和恐吓, 或者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将会依照法律的规定,将相关的情况移送给公安机关去处理, 以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

(三)大家要鼓励使用真实姓名来举报那些事情, 当发现有涉嫌黑恶势力犯罪这样的行为的时候, 要尽快地把这些情况移交给公安机关, 并且让公安局按照国家的法律去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