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卤溢科技有限公司, 这是一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521MAK6Y7XF64的企业实体。
我局展开检查。检查的时间跨度是从2026年3月12日开始。一直延续到2026年9月18日结束。被检查对象是你公司。地址是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廉州大道589号福融国际广场11幢一单元1302号。
核查的涉税事情发生时间段是2026年1月31日。截止于2026年3月10日。关于违法事实有哪些情况。处理决定是怎么做出的。具体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检查情况及发现问题
(1)根本无法建立起有效的联系渠道, 而且根本没有用于实际生产的地址, 也不具备任何生产作业的能力, 最终的结果就是查无下落。
你因为没有办法联系上你们公司, 而且实地去核实也找不到踪迹, 结果被国家税务总局北海市合浦县税务局认定成为了风险纳税人。在立案调查之后, 还是没办法联系到你们公司里的工作人员。
还有, 实地去核查注册地址的时候, 发现那是冒用了其他人的地址, 实际上没有生产的地方, 也没有具备生产的能力, 最后依然是查不到下落。
(2)在短短的时间之内就开具了大量的且金额巨大的发票, 然而却一直没有进行申报处理。
你的公司在2026年1月28日完成注册登记手续, 紧接着在2026年2月6日这一天, 向外界开具了数量多达17张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那些发票上列明的货物名称都是*非金属矿物制品*菱镁石粉以及*黑色金属冶炼压延品*圆钢。
这几项业务的金额加在一起合计达到了4783716.81元, 税额累计为621883.19元, 价税总金额合计定格在5405600元。值得指出的是, 你公司在开具这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 并没有去申报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税款。
(3)关于资金账户的整体状况, 咱们进行一下说明。
你公司没有与主管局签订三方协议, 也没有报告存款账户, 相关的人联系不上, 我们去中国人民银行去核查你公司的开户行情况, 但是未发现你公司存在开户行, 无法核实你公司的资金流情况, 这说明你公司存在虚开风险。
综合以上的各种因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2016年发布的第七十六号公报, 也就是那个关于走逃或者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认定和处理的问题的公告, 决定把你这家公司按照走逃或者是失联的状态来进行处理。
另外, 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里面的相关条款规定, 这个办法最早是财政部以第六号令的形式发布, 后来国务院又以第七百六十四号令的形式进行了修订。
具体来说, 是参考该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内容, 你公司的这种操作行为, 被认定为属于替别人开发票或者给自己开发票, 而且这些发票所涉及的业务实际情况, 跟实际经营的状况完全不相符的情形。
(二)增值税
你公司没有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里面的第三条规定, 还有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以及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来看, 按照计算, 在2026年2月你这个时期, 应该去申报且缴纳增值税的金额是621883.19元, 这个数字是用销项税额621883.19减去进项税额0来算出来的结果, 而你公司在之前实际申报并且缴纳增值税的数值却是0元, 这样算下来, 你就少申报并少缴纳了增值税, 金额总共是621883.19元。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
你公司在2026年2月这个时间段里面,按规定去申报和缴纳增值税的总金额是621883.19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里面的第一条, 还有第二条, 以及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这些内容。你那一份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的文件。
针对你公司2026年2月应申报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情况来计算的话。用那个621883.19这个数字去乘以百分之5。算出来的结果是31094.16元。这31094.16元实际上就是你应该要缴纳的税额。但是在你的申报记录里面显示已申报缴纳的金额为零元。这就导致了你少支付了31094.16元的税款。
(四)教育费附加
你公司需要在2026年2月申报缴纳的增值税金额是621883.19元。
根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50号)第二条的内容, 还有第三条的规定, 再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2005)》(国务院令第448号)的相关内容, 你公司在2026年2月应当申报并缴纳的教育费附加金额为18656.5元。
这个金额是按照公式计算出来的, 也就是用621883.19乘以3%, 得到的结果是18656.5元。但是, 你已经申报缴纳的教育费附加金额为0元。因此, 你需要少申报缴纳18656.5元的费用。
(五)地方教育附加
你这家企业在二零二六年二月的时候, 应当去申报并缴纳增值税, 这个具体的金额数字是六十二万一千八百八十三元一毛九分。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4〕1号)第五条第一款的内容, 同时还结合财政部门的《关于调整我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综〔2011〕13号)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来进行分析, 计算结果显示, 在二零二六年二月这个时间段内, 本应当用于申报并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费金额, 其计算公式为六十二万一千八百八十三点一九元乘以百分之二, 得出的应纳税额等于一万两千四百三十七点六六元, 然而实际申报并缴纳的金额为0元, 因此对比发现, 目前少申报缴纳了12437.66元。
二、处理决定及依据
(一)按征管法追征
对于你公司在2026年2月销售货物, 但是却没有申报缴纳税款这种行为, 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也就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发布, 并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进行修订的那个法律里面的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决定把这个行为认定为偷税, 然后向你公司要求补缴那些少交的税款。
这些税款具体包括2026年2月份的增值税, 金额是652977.35元这一总数里的一个部分, 即增值税有621883.19元, 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31094.16元把这两笔钱加起来, 合计一共是652977.35元。
(二)按实体法追征
1.根据国家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国发〔1986〕50号)的第二条, 第三条的规定, 还有国务院发出的《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2005)》(国务院令第448号)的要求, 你公司需要把在2026年2月期间少交的教育费附加的钱款补上, 具体金额为18656.5元。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其中包含桂政发〔2004〕1号文件), 并参照该通知里头的第五条第一项的内容, 再加上关于调整我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综〔2011〕13号)里的第一条规定, 还有第三条规定的情况, 你公司是需要去补缴钱的, 这笔钱是因为2026年2月的时候少交了地方教育附加, 具体的金额是12437.66元。
(三)加收滞纳金适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你需要缴纳滞纳金, 这笔钱是针对你公司少缴的税款来计算的, 计算时间是从税款滞纳那一天开始, 一直到你把税实际缴清的那一天为止, 每天加收的比率是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 至于具体数额, 是由金三系统自动算出来的并加收上去的。
(四)行为罚适用
1.你公司目前处于失联状态, 经过现场核查未发现实际的生产地址、生产能力以及下落信息。同时, 该公司短期内的开票金额很大, 资金流向的真实性无法进行核实, 也未曾进行纳税申报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 国务院令第764号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具体规定, 你公司在不具备实际生产经营能力的情况下, 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此行为被认定为虚开。
我们对你公司开具的上述1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审查, 并认定这些发票属于虚开的情况。涉及的金额合计为4,783,716.81元, 税额合计为621,883.19元, 价税合计总额为5,405,600元。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