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入去落实安排, 该安排是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及省市场监管局作出的, 关于室内空气甲醛治理和检测乱象的专项整治工作部署, 还要扎实去推进全市室内空气甲醛检测治理行业乱象整治工作, 严厉地打击处于该领域中的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实实在在地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以及合法消费权益, 进而规范相关行业经营秩序, 推动室内空气甲醛检测治理行业能够健康且有序地发展, 现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行业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重点征集违法违规线索范围

本次重点要征集, 室内空气甲醛检测领域范围之内, 八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 还有治理服务领域范围之中, 八类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

(一)资质检测机构居然违规出具报告, 那取得CMA资质的室内空气检测机构, 有伪造检测数据的情况, 有篡改检测结果的行径, 有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 还有超出资质许可范围的做法, 亦有超出能力上限出具检测报告的违法违规之举。

(二)有些检测机构, 现场采样作业, 未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来部署, 而是擅自选用非标准方法去开展甲醛检测工作, 致使检测流程不符合规范要求, 实际操作欠缺规范性, 于是造成检测结果没法达到真实、准确的状态, 检测流程不规范, 结果失真。

(三)将消费强制捆绑, 设置消费阻碍。甲醛治理经营单位强制消费者与检测和治理服务绑定, 迫使消费者挑选指定检测机构, 擅自设立不合理消费门槛, 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四)检测机构, 因其具备资质。利益捆绑, 违规推荐服务。具体而言, 具备 CMA 资质的检测机构, 违规同步开展与甲醛治理相关的经营性服务。不仅如此, 还与甲醛治理公司建立起利益捆绑的关系, 甚至于违规向消费者进行推荐。不仅推荐, 有些还指定治理服务商以及除醛产品, 这一系列行为均属违规。

(五)检测行业相关工作人员, 违反规定参与经营方面活动, 具体乃检验检测领域从业者, 借监制、监销之类名义, 违反规定进而参与甲醛治理产品售卖情况, 再加上市场经营这类具备盈利性质活动。

(六)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 发布虚假广告, 夸大甲醛治理效果, 虚构服务功效, 开展各类不实营销宣传, 其还存在价格违法情况, 未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 有乱收费、隐形收费、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七)网络平台存在违规营销宣传情况。网络交易平台和入驻经营者进行网络虚假测评、虚假营销推广, 违规运用“零甲醛”“永久除醛”“一次除醛终身达标”等绝对化被禁用的宣传用语, 从而误导消费者消费。

(八)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是格式合同, 经营者借助格式条款、制式合同去设置“霸王条款”, 故意减免自身法定责任, 不合理地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 进而损害消费者正当权益。

二、线索征集相关说明

(一)热忱欢迎来自当今社会各个不同层面的社会各界群众, 以及各类有别于其他的市场主体, 踊跃积极地去提供与之相关的违法跟违规线索。对此, 本我局必定会严谨严格地保守秘密线索提供者的个人信息以及举报的具体内容, 还会按照法律规定全方位、全方面地去保护举报人的正当合法权益。

(二)要保证线索能够被核查, 能够被处置, 能够实现落地, 那么线索的提供者就要诚实地、详尽地讲清楚违法主体的名称, 经营地址, 具体的违法事实, 违法的时间以及地点等关键核心信息, 尽可能全面完整地去提供检测报告, 转账凭证, 聊天记录, 宣传页面的截图, 音视频记录等能够作为佐证的材料, 以此确保所有线索和相关证据都是真实的, 客观的, 有效的。

(三)核查后确定为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这里的我局会依照法律规定对此从严并从重去进行查处, 还会择取适当的时候公开典型的违法案例这样做用以强化警示教育;针对那些里面存在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 会依据法律规定转交到司法机关方面去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于一些单位以及个人,他们存在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线索提供者的行为, 针对这些, 我局会依照法律规定移送至公安机关, 进而严肃地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三、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

四、征集方式

(一)电话举报:拨打举报电话0791-12315提交线索。

(二)网上进行举报时的操作方式为, 登录全国 12315 互联网平台, 其网址是 http://www.12315.cn , 接着要按照所给出的引导指示, 去提交违法的相关线索以及作为佐证用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