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厨防护存在漏洞, 耗材溯源没有台账, 细微隐患潜藏着食品安全的大风险!为了从严整治网络餐饮的突出问题, 压实小微餐饮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定南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并深入地推进网络餐饮专项整治行动, 对辖区内一家违规菜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近期, 县市场监管局依照网络餐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聚焦线上餐饮以及线下后厨的薄弱环节, 针对辖区餐饮门店展开全覆盖的现场排查整治。执法人员于对定南县某餐馆进行专项检查期间, 察觉到该门店存有多项食品安全违法问题, 接着依法开展现场核查, 固定相关证据。

经过执法人员核查认定, 当事人所经营的菜馆, 其厨房正上方的烟道存在缺口, 没有按照规定配齐防蝇、防鼠、防虫的三防设施, 后厨的卫生防护存在明显漏洞, 不能够有效防范外源污染。与此同时, 该店用于外卖打包所使用的一次性PP餐盒, 没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没有留存进货单据, 没有核验产品合格证明, 食品相关耗材的源头管控缺失, 无法实现食品安全的全程溯源。当事人的上述这些行为, 违反了小餐饮合规经营的相关要求, 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温馨提示,各餐饮经营主体, 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要严格配备消毒、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经营必备设施, 常态做好后厨环境卫生管控。并且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及台账记录义务, 对采购的食品、耗材严格核验资质、留存单据, 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绝不允许各类违规经营行为, 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此后, 定南县市场监管局会持续着重于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关键领域, 以常态化方式开展网络餐饮专门整治行动, 加大针对后厨设施配备要点、进货溯源环节、环境卫生状况等重点方面的检查力度, 严格惩处各类餐饮违法违规行径。与此同时, 畅通12315投诉举报途径, 广泛接纳社会监督举报, 持续净化辖区餐饮市场环境, 从全方位筑牢群众饮食安全防线。

相关法律科普:

根据《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其一,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采购食品与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时, 要进行进货查验。其二, 且需如实记录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数量、采购日期等内容。其三, 关于查验记录保存期限, 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 其四, 若是没有明确保质期的,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关于《江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摊贩管理条例》的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规定指出, 其标明加工经营场所之内应当维持清洁状态;要配备具备有效功能的冷藏设施;还要配备洗涤功能有效的设施;也要配备消毒功能有效的设施;同时需配备防蝇方面实用的设施;也要配备防尘功效好的设施和防鼠类功能良好的设施;以及要配备处理污水的容器或者设施;还得配备存放废弃物的容器或者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