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西方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83家企业:

广西东西方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83家企业, 被本局立案调查, 这些企业涉嫌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后未改正, 并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的场所无法取得联系, 此行为案已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 以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过检查, 广西东西方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及其他283家企业, 由于没有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那样报送2023年度报告。并且, 这些企业也没有按照同样的规定报送2024年度报告。因此, 我局在2024年7月5日至2025年7月3日这个时间段内,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把它们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

在2026年4月16日起, 到2026年7月9日这个期间内, 广西东西方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83家企业, 由于通过其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没办法取得联系, 所以再次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调查的这段时间里, 前面提到的283家企业, 都没有针对上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 申请移出, 也没有提出异议, 并且还未履行改正义务。

有广西东西方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83家企业, 其进行了上述行为, 这些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 该款规定, 企业要是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去公示年度报告, 又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来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 那么就会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并且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由于连续二年没有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从而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之后并未改正,并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没有办法取得联系, 依据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 构成了长期停业未进行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打算对当事人作出以下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十四条、四十五条、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第一项, 还有《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广西东西方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二百八十三家企业具备陈述、申辩的权利, 并且能够要求听证。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 自公告发布那天起经过三十日, 就视作送达。自本告知书公告送达, 届满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之内, 未行使陈述权, 未行使申辩权, 未要求听证的, 那么, 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 有广西东西方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及另外283家企业, 这些企业拟被批量清理, 要被吊销企业名单。

有一位被称作黄远群的联系人, 与之相关的联系电话是0777 - 2859557。

联系地址:钦州市富民路32号105号办公室

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