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所有的检验检测机构。

为了落实国家以及我省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部署, 还要优化营商环境, 现在要推进全省检验检测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去纠正那些检测次数太多、检测结果造假、检测费用过高的乱象情况, 压紧压实检验检测机构需要承担的责任主体地位这一点, 维护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所以就在这里对全省所有的检验检测机构做出提醒和告诫, 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规开展业务,严守执业边界

必须在审批所具备的能力范围之内, 严格依靠现有的相关标准与技术规范来开展检验检测工作。禁止超越范围进行检测活动, 也不得租借自身资质、允许挂靠以及转包业务。严禁私下增加检验项目或者扩大检测覆盖的范围。

不允许采取捆绑式服务手段, 更禁止强制要求进行重复性检测。不得利用行政影响力去承揽相关业务, 也不能接受由外部直接指定的委托检测任务。坚决杜绝通过虚假宣传来迷惑和误导市场的行为。

二、坚守客观公正,严禁检测造假

必须把过程管控这项工作严严肃肃地落实到位, 从而去确保那个操作流程是合乎规定的, 所采集到的数据是真实可靠的, 最后得出的结果是精确无误的, 所有的记录都要保持完整无缺, 并且整个事情的过程都是可以追根溯源的。

绝对不可以允许有空样检查的情况出现, 也不可以有漏掉检查的情形发生, 更不能由别人替自己去进行检查, 或者是调换掉原本应该被检查的那个样品, 另外严禁去伪造检测数据的记录, 也严禁对已有的记录进行篡改行为, 同样严禁开具那些没有真实性基础的假报告, 还要严禁买卖、租借或者冒用资质标识去出具相关报告的这种违规行为。

三、规范收费行为,维护价格秩序

必须把明码标价的事情做得非常严格, 要把那些收费的标准公示得特别完整, 还要让大家都看得清楚明白, 以此来接受整个社会的监督。

绝对不准出现价格和实际服务内容不相符的情况, 也绝对不准在标价之外再增加其他的价格;绝不允许通过串通一气的方式来抬高价格, 更禁止使用欺诈的手段来控制价格;同样严禁借助加急、专项、定制这些名目来变向地提高收费价格;坚决禁止中介倒卖项目以及层层加码加价的行为;对于那种恶意降低价格去竞争竞标, 或者报价低于成本费用的情况也要严格限制, 不能因为追求低价就减少在质量上的必要投入。

四、抓实内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我们要把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这一块给完善妥当, 还要下功夫强化从业人员在法治和诚信这两方面的教育, 同时要把那种人员挂证的现象好好整治一番,使得在岗执业的行为变得规范起来, 必须把这些事情都做到位, 要严格落实每个岗位应该履行的职责, 对于实行谁检测、谁签字、谁负责这一种制度必须严格去执行, 并且也要把这个机构里面法定代表人, 最高管理者, 技术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授权签字人等关键岗位上的人员责任压实, 不能有任何松懈。

各个机构都要根据专项整治要求来开展全面的自我检查工作, 还要建立起关于问题的具体清单和用来记录整改情况的台账。需要一项接着一项地把整改工作做到位, 从而形成闭环管理。要按照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去提交那些说明自查情况以及整改进展的材料。

必须要做到立刻发现问题就马上进行改正, 这样才可以消除那些可能导致风险和问题存在的隐患。在这个告诫函发布之后, 如果还有哪个地方不愿意去落实这个告诫的内容, 或者在整改的过程中只是做样子、走过场, 并且依然顶着规矩去做出那些违法违规行为的事情, 那么相关方面就要按照法律和规定的办法进行处理。

这种处理会变得更加严格。

各行业的主管部门, 会综合运用飞行检查。还会利用联合抽查这种方式。并且进行明查暗访这些手段。目的是去深挖那些隐蔽性的问题。同时也会深挖深层次违法违规的问题。

对于那些在检验检测数据里搞弄虚作假的人, 我们会抱着绝不容忍的态度;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 那就按照法律和规定的程序, 把他们该有的资格给取消掉或者吊销掉;万一这种行为已经碰到了刑法的红线, 涉嫌犯罪了, 就直接把它们交给司法机关去处理, 依法追究它们的刑事责任;另外, 检查结果会无条件地向社会公之于众;违法行为也会毫无保留地向社会公示出来;对于那些被立案处罚了的违法案件, 同样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向社会进行公开;最后, 那些符合规定情形的严重失信机构, 会被直接拉进“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里去。

欢迎各类企业、普通的广大群众, 还有新闻媒体机构, 加入进来的时候进行社会层面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