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份,以及自治区, 和直辖市, 还有计划单列市, 再加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其孵化器主管部门, 以及财政厅(局), 同时, 国家税务总局在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税务局:
按照2023年中共中央以及国务院印发的那个《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把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还有发展科技中介组织等方面的职责, 划入到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职责也一同进行划转。为了做好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 以此来保持政治连续性并且兼顾稳定性, 现在就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负责孵化器管理的部门, 要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文号为工信部科〔2025〕131号)里提出的要求向前推进, 促使原本便是国家级别的孵化器朝着更高水平发展, 给予其助力来提升服务方面的能力, 引导其对照标准去达成相应目标。与此同时, 要依照规定组织落实好同标准级、卓越级孵化器申报相关联的各项工作。
二、在2026年5月1日起的一个时间段内呢, 一直到2027年12月31日截止,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所认定的那种标准级以及卓越级的孵化器, 是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2号)里面所规定的税收政策的适用范围的。
特此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6年6月17日
【相关链接】
有关继续展开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以及众创空间相关税收政策方面的公告, 是由包括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在内多方联合发布的, 其相关认定编号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公告2023年第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