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 以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 还有税务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我局借助“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双随机工作平台”, 在辖区以内对于重点稽查对象展开随机抽取, 如今予以公布。

税务稽查随机抽查的依据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其文号为国办发〔2015〕58号, 还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文号是税总发〔2015〕104号, 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案源管理办法(试行)的说明》, 文号为税总发〔2016〕71号, 另外还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号是税总发〔2016〕73号, 基于这些依据, 要在辖区内对重点企业开展随机抽选。

随机抽查主体: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稽查局

随机抽查对象:2026年重点稽查对象

抽查户数:4户

进行抽查检查的所属期间是,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要是发现了重大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话, 是能够追溯到以前年度的。

查出方式是, 借助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 通过税务稽查双随机工作平台, 经由定向随机抽取的办法来进行。

人员选派, 采取的方式是, 通过竞标选派以及不定向选派相结合, 从税务稽查双随机平台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里面, 分组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方式 。

主要的涉税事项进行随机抽查, 针对随机抽查所涉及的对象,在其检查所属的期间之内, 对于发现的那些涉税方面的问题, 展开全面的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通辽市税务局

2026年5月29日